今年以来,鹤壁市委巡察机构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办法部署要求,健全领导体制,凝聚监督合力,紧盯关键环节,强化标本兼治,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走深走实。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机制,现场移交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高标准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和书记专题会,将被巡察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履行整改监督责任,相关单位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情况汇报纳入会议议程,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压实各方责任。
强化统筹协调,凝聚监督合力。根据中央、省委相关规定精神,及时印发《鹤壁市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为全市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基本遵循;结合市纪委监委整改监督工作任务,制发《鹤壁市纪委监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指引》,列出日常监督任务清单,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流程、时限;建立日常统筹机制,定期印发提醒函,就审核整改报告、建立日常监督台账等事宜提醒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履行监督责任。今年以来,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整改方案、整改报告44份,列席民主生活会22家次,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机制345项、挽回经济损失22.3万元、追缴各类违规违纪资金57.66万元。
抓好关键环节,完善整改机制。每轮巡察反馈后,结合实际制定《关于规范巡察整改工作通知》,从整改方式、整改步骤、整改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提供整改各阶段所需的工作模板,规范整改全流程、各环节。紧紧围绕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等重点整改任务,紧盯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整改报告、完成整改公开等关键节点,加强跟踪督促,动态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纠偏,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今年以来,共实地督查10家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50条,提出意见建议20条,有力提升了整改质效。
用好巡察成果,推动标本兼治。梳理总结九届市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先后推动召开“九届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警示通报会暨全市‘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培训会”,“全市党纪教育警示大会”,要求各单位对照检查,未巡先改,切实提升了全市各级“一把手”的政治站位,进一步浓厚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形成摘报共性问题向有关单位通报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发函2件,通报了被巡察单位的机关党建、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共性问题,推动完善了“三位一体”党建考评体系、公务卡动态监控系统等。
上传丨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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