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扫黑除恶第一案”的启示

发布日期:2018-06-2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6月15日,有河南“扫黑除恶第一案”之称的“狄治民涉黑团伙案”,第一批涉案赃款返还工作在洛阳市洛宁县董寺村进行。村民雷金铭没想到,自己的话还上了新闻:“如果没有扫黑除恶,无论如何我是拿不到这笔钱的。”

截至目前,此案已有19人被逮捕,涉案35起,涉及罪名13个。纪检监察机关与警方合力深挖背后“保护伞”,8名公职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相关涉案人员陆续投案。尽管案件还在办理,当地百姓仍将此案称为“河南扫黑除恶第一案”。村民们的逻辑,耿直而简单:谁给乡亲们出了这口多年的“恶气”,谁就该被写进“教科书”。

“狄治民涉黑团伙案”的办理,正是以村民“最怨、最恨、最烦”的事情为突破口,如此才称得上“教科书式”。不只是拿到了返还的赃款,村委会换届选举、孩子们有了上体育课的操场、曾经被欺负殴打的村民成了村警……这些变化,也都是村民眼中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种获得感,既来源于打破黑恶势力的穹顶后终于看见的蓝天白云,也来源于那些本该属于自己,而现在已经触手可及的温暖。要真正留住这份幸福与安宁,就要坚决阻止曾经被拔除的毒瘤再次滋生蔓延。一些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称霸一方,一个关键因素就是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最终使“腠理之疾”演变为“骨髓之患”。

而扫黑除恶,不仅是要用细密的篦子梳理出害虫苍蝇,更要用细密的针脚缝补起黑恶毒瘤撕开的窟窿,这窟窿在社会,在组织,更在人心。因此,建立健康、健全的村级组织,深挖黑恶势力产生、发展的源头,从制度上铲除其再次滋生的土壤,是扫黑除恶“下一步”的关键所在。——“长安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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