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鹤壁市鹤山区纪委监察委以案发单位为重点,以典型案例为载体,以“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为契机,在全区所有村(居)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和“阳光三务”工作,做到有案必改、权责公开,深度结合、标本兼治。
通过筛选剖析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深入查找案发单位问题症结和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积极探寻预防和治理微腐败治本之策,在全区所有村(居)推行以阳光党务、阳光村(居)务、阳光财务为主要内容的“阳光三务”清单管理工作,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着力打造“厘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村居治理新模式。
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和“阳光三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分析典型案例工作存在的问题症结,形成以案促改剖析整改报告,提交区纪委常委会;对案发单位出具以案促改建议书,并对村级干部违纪问题现场宣布处分决定;结合违规违纪问题责令案发单位重新梳理权力清单,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制定修订主体责任、岗位职责、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方面制度35个;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实现以案促改和“阳光三务”的有效衔接,为探索推进“阳光鹤山”建设夯实基础。(鹤壁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