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坚持“四抓”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发布日期:2017-08-15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   

  

鹤壁市淇滨区坚持抓关键、抓制度、抓培训、抓督导,扎实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

  一是抓关键做示范。区委中心组率先举行以案促改集中学习交流,25名中心组成员对照仝大宏典型案例,人人写出剖析报告、心得体会;区委书记带头剖析发言,其他5名副区级领导干部现场交流发言,不回避问题,勇于揭丑亮短,真正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警示教育效果。全区各单位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上党课40余场,组织学习交流90次,表态发言120余人次。

  二是抓制度保效果。实行区委常委分包责任制,10名区委常委分层次、按系统分包全区四大班子、8个乡镇(办事处)和71个区直单位,参与所分包单位典型案例筛选、制定方案各个环节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提升工作标准。区委常委参加分包单位动员会、现场指导60余次。实行区乡村三级推进负责制。区委负责统筹领导全区以案促改工作;区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以案促改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以案促改工作;乡镇办事处在做好本单位以案促改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各行政村(社区)以案促改工作,确保实现全覆盖、无遗漏。实行三级台账管理制度。区委、区纪委,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和农村(社区)逐级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事项、工作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做到责任具体化、工作项目化。

  三是抓培训保质量。集中一天时间,分两批对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专题培训,印发应知应会手册,详细解读工作流程等内容、面对面解疑释惑。绘制印发以案促改工作流程图,明确动员部署、筛选案例、剖析整改、建章立制四个环节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同时,要求全区各单位按节点整理上报资料汇编,实现全程留痕、溯源、追责。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对上报材料审核把关、签署意见。

  四是抓督导促落实。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区委班子成员分包工作和全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掌握工作进度,指导工作开展。成立区委和区纪委以案促改工作办公室,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交流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原因分析、风险查找、整改措施、工作成效“四到位”,督导20余次,约谈8个乡镇办事处党委、纪工委负责同志,责令30个单位重新上报工作方案和筛选的典型案例,对1名乡纪委书记给予党纪处分。(鹤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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