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推进清廉鹤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4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各室部,宣教基地,市委巡察办:为加强对清廉鹤壁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推进清廉鹤壁建设工作,决定成立推进清廉鹤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研究分析清廉鹤壁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完善体制机制,适时向市委提出工作建议。

(二)统筹推进全市清廉鹤壁建设工作,加强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督促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适时监督检查清廉鹤壁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度,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促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唐献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副组长:王丽红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成员:孙金良市监委委员

徐基良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驻鹤

:壁市纪检监察员

张华民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赫保强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孙金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清廉机关、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企业、清廉文化等7个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七大清廉单元”建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市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第三监督检查室

责任单位: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三)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第一监督检查室

责任单位: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单位: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网络信息保障室,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五)清廉家庭建设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六)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法规室

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七)清廉文化建设工作小组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工作要求(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议题的收集与整理、会议通知和会议纪要的起草;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对清廉鹤壁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三)各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所属清廉单元的工作措施,同时要加强统筹联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四)各县区纪委监委需成立清廉建设领导机构,抓好所属区域的清廉建设工作,定期向市推进清廉鹤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上传:张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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