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2018年6月29日起,九届市委第五轮两个巡察组分别对山城区鹿楼乡、市公安局山城区分局等2家单位党委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时间:2个月。
巡察对象主要是:被巡察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部门(科室)、行政村(社区)、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突出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全面贯彻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重点关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四风”问题;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巡察制度落实。
聚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重点发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重点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关注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重点发现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科室)、行政村(社区)、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鹤壁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