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7日至6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巡察。市委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制定《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医保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任务,明确时间节点。

(三)多措并举,推动落实。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建章立制促整改长效。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37项问题细化为101项具体措施,整改完成37项,完成率100%。

(一)党组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充分,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批示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并进行了深入研讨。二是今年以来,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31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推动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络,逐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促进医疗保障公平性可及性持续改善。三是组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在联通公司视频会议室,集中参加全国医保系统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培训班,市县区工作人员100%参训。

(2)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前,将第一议题和研讨学习内容提前通知到班子成员,做到提前学;专题研讨过程中,由主要领导带头发言,分别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信念牢记党员初心使命、全面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等专题进行了研讨发言。二是对照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分别对全国“两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改革、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三是及时跟进学习了习近平在山西、陕西、安徽等地视察时的讲话,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等重要讲话精神,最新精神及时学。及时跟进学习了全省卫生健康大会、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暨总攻动员会会议精神、全省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推进会议、全市“两会”、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等会议精神,保持了学习教育常态化。

(3)学以致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做好市级统筹工作,开展职工医保基金摸底测算,起草《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市级统筹座谈会,研讨相关落实意见。由分管市领导主持召开分管县区领导参加的全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县区意见建议。二是落实《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调整我市职工医保筹资标准、优化统账结构,提高统筹基金共济能力。三是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筹资标准,增加基金保障能力,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鹤医保〔2020〕11号),财政补助增加30元/人,达到550元/人;个人缴费同步增加30元/人,达到280元/人。

(4)学习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由办公室专门负责会议记录,分管领导定期检查会议记录情况。二是对今年以来的的党组会议记录进行整理,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对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题内容、研讨发言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杜绝空白留页现象。三是分别建立了党组会议记录本、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办公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负责保管,规范会议记录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决定事项等内容。

2.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5)打击医保基金违法行为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本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抽查工作方案》,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二是建立市、县(区)两级分级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三是梳理定点医药机构突出违规问题清单,确定10条32项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强化各定点机构自查自纠。四是对全市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五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引导社会舆论监督,公开曝光违规违约案例10起。

(6)保障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系统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健全医疗保障制度相关的会议精神。二是组织召开药品采购三方协调会,积极推进医药集采工作,加入豫北地区药采联盟,推进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是开展县区工作人员医疗救助政策培训,建立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医疗救助工作联系机制。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0年度医疗救助资金分配工作,及时向两县四区下达医疗救助年度分配资金。

(7)服务职能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督促协调淇滨区、示范区参保居民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市医保局、淇滨区医保局与开发区签订了关于大赉店17个村17275人的医疗保障工作移交方案,就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服务管理、医保扶贫、医保经办等明确责任。二是在全市范围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和经办服务集中宣传月活动,送政策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免费发放宣传用品、现场义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吸引广大群众关心关注医疗保障工作。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安排落实贫困人口参保和待遇保障工作。四是利用微信“微税宝”小程序、支付宝、河南税务APP、银行、办税大厅等缴费方式,方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五是积极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浚县已完全实现县域内“一站式”结算,并逐步推进市域内“一站式”结算。淇县所有公立医院和1家私立医院已实现了一站式结算。鹤山区实现了区内2家乡卫生院和区外市内8家定点医院住院报销“一站式”结算。淇滨区已实现市内13家医疗机构开展五重保障“一站式”结算。

3. 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8)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班,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印发《鹤壁市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试行)》,建立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制定《鹤壁市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试行)》,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对国家、省、市反馈的涉及医保信访案件,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做好政策解释,按期完成案件办理。四是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到帮扶村东头村、结对漓江社区慰问困难群众、开展“五到户”“清洁家园”等交通志愿活动,参与志愿活动300多人次。

(9)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亟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按要求向市委报告本单位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印发门户网站管理办法,门户网站增加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专栏。三是今年以来已回复市长热线问题53件,参加政风行风热线4期,通过政策解答做到舆情正面引导。四是开展科室(单位)和工作人员新媒体注册情况摸底备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进一步强化规范本单位媒体平台的管理和引导。

(10)宗教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普法教育,将《宗教事务条例》作为今年学法的重要内容。二是要求各支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年度学习内容,坚持做到党员不信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三是将宗教工作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开展党员信仰宗教问题排查。经排查,本单位没有发现党员干部有信教传教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

4.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乏力。

(1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印发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单位、科室和领导干部廉政工作责任。二是加强日常教育,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学习中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坚持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前开展廉政谈话,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党组书记做《守住初心使命筑牢廉政建设防线》主题党课,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建立风险点排查台账,做到抓早抓小。四是年终考核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做为各科室、各单位述职评议内容进行考核。

(12)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印发《关于围绕马忠玉等3起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自10月23日起利用1个月时间,在本单位开展专题以案促改工作。三是召开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以案促改”会议,通报全省飞行检查情况和对爱民医院等三家定点单位的专项检查处理意见,进一步提升定点单位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依法依规依政策使用好医保基金。

(13)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抓好政治监督,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了市医保局政治监督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评价清单。二是加强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市医保局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认真做好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相关线索问题均已办结。三是持续做好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市医保局落实承担的扶贫任务、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员参加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应知应会知识培训测试,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

5.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屡禁不止。

(14)向二级机构转嫁费用。

整改情况: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5)督导调研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领导干部调研制度》,明确调研方式方法和结果运用要求。二是局领导班子根据分管工作,多次到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定点单位,鹤煤集团公司、淇花食用油公司、呼叫产业园、淇滨区新经济产业园等单位,以及两县三区、示范区等基层医疗保障部门进行调研走访,深入了解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推进“放管服”,解决了老城区参保单位和群众办理医保经办业务“跑路远”、示范区参保群众“一站式”报销问题;通过开展政策培训进企业、进基层工作,加强了群众对医保工作的认识。

(16)考勤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实行指纹考勤,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考勤、请销假情况,定期通报。将考勤纳入人事管理制度内容,纳入个人考核指标。

6.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17)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根据核查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当事人写出情况说明和检查,并向驻卫健委纪检组作出书面情况说明。进一步完善差旅费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因公出差等事前审批制度。

(18)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设置办公用品发放登记本,规范完善相关财务凭证手续,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规矩意识。经费报销单必须由所有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三)党组织功能弱化,组织生活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7.党组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19)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市医保局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随着机构改革边组建边开展,2019年3月22日经中共鹤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设立中共鹤壁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委员会。但由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对党组织作用认识不到位,没有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理顺成立机关党组织。2019年12月23日经中共鹤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任命了书记、副书记。机关党委成立后,先后印发通知明确了局机关党委工作规则、党委委员工作职责,规范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指导基层支部进行换届选举、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2020年11月13日经中共鹤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召开全局党员大会,按程序选举组成了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20)开展党建工作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行业特点与结对帮扶乡村、结对共建社区共同开展“献爱心送健康”、“医保政策下基层”、党建共建“手拉手”“重温党的历史”等主题党日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二是制定印发《市医保局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试行)》、《鹤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四项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鹤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服务规范(试行)》、《鹤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用语和工作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和规范医保经办服务。

(21)组织换届程序不严肃。

整改情况:机关党支部、医保处党支部分别于11月20日、11月23日召开党员大会,重新按程序进行支部委员会选举。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从工作中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自觉认领、对号入座,在深刻查摆剖析基础上制定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做到了37个问题件件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23)程序缺失。

整改情况:医保处党支部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支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支部委员之间、党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会上,大家开诚布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大家提出的批评建议,梳理问题清单8项。

(24)“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对照分析,研究整改措施,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今年以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4次。二是为每名党员发放专用学习笔记,组织党员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解读》等。

(25)党员民主评议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鉴于计票结果对最终评议未造成大的影响,医保处支部对当时计票人员提出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全体党员进一步提高责任感、使命感,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二是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程序严格、民主公开的原则开展2020年度民主评议工作,制定评议方案,规范评议程序,公开评议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26)组织观念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党员工作变动及时转移组织关系,4-9月转接党员组织关系3人次。二是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规范党费收缴工作自查,对党员党费计算基数和比例核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新核定党员交纳党费数额。三是各支部建立了党费收缴台账,对每月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记录。四是按照党务公开要求,各支部至少每季度一次公开党费收缴情况。

9.执行组织人事制度存在漏洞。

(27)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9类52项党组议事清单。二是制定了本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责任、内容和程序。三是加强对文印质量的审核把关,杜绝出现逻辑性错误。

(28)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医保处缺编情况,向市委组织部门请示招录工作人员4名,进一步增强队伍力量。二是按程序配齐市医保处领导班子;理顺了市医保稽核中心工作人员关系,明确了中心负责人。三是以会代训,利用中心组(扩大)会议、办公例会等时间,及时跟进学习国家、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学习常态化。

(29)编外借调人员多。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按要求完善了借调手续,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日常考核工作,并按月向借调单位反馈其工作情况。

(30)干部考察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局办公室(人事科)已将核实的情况通报给本人,按要求对该同志档案中个人经历补充更正。

(31)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按程序完成全部转隶人员档案的移交工作,并将2019年以来形成的个人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解决群众关切问题方法不多

10.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担当不够。

(32)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按照《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要求,编制《统筹基金收支情况表》,动态关注基金的收支变化;通过优化统账结构,单位交纳医疗费进入统筹部分已由60%提升至75%,增强统筹共济能力。提高医保统筹层次,推进医保市级统筹,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壁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鹤政办﹝2020﹞41号),以更好发挥基金互助共济功能。

(33)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日常检查和医疗费审核力度。对全市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追回和拒付违规违约基金1749万元。二是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配合省局交叉检查组对我市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交叉检查,发现违规违约问题3类,涉及金额按要求全部追回,并根据省局处理意见全额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三是组织第三方成立专项检查组,对三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发出通报,要求退回相关违规违约费用。

(34)落实疫情防控态度不够坚决。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的安排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保障工作。二是扩大支付范围,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三是1月底迅速向我市4家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预拨专项资金200万元,对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结算,不占用当年的总额预算指标,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四是对八类“应检尽检”重点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由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负担、分级保障。

11.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促进作用发挥不到位。

(35)推进改革迟缓。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了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基金安全;2019-2020年连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保持了打击骗保高压态势。二是延伸基层经办服务,将城乡居民医保业务整体下沉到各区医保经办机构,将城镇职工参停保业务下沉到山城区、鹤山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就近办理医保业务。三是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制定市级统筹实施方案,2021年6月前实现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的“六统一”。

(36)改革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对鹤煤集团公司基本医保建立医保风险金制度,为基金收支平衡提供政策制度保障。二是对鹤煤集团医保属地化管理造成的前后待遇差别,目前鹤煤集团通过企业补充保险的方式予以解决。三是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克服困难筹措资金向鹤煤集团总医院支付医保基金,确保其参保职工医保待遇及时报销。

(37)协调推进基层医疗保障机构建设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对示范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示范区在唐庄社区设立医保窗口办理示范区居民医保业务。二是协调示范区和淇滨区在示范区医疗保障机构建设未完成之前暂由淇滨区承担示范区参保人员的慢性病报销“一站式”服务,方便居民就医报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将继续坚定态度,严格标准,常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深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医疗保障工作发展的首位,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二)紧抓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要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查漏补缺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督促检查,深化整改成果。领导班子按照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改缓慢,工作不力的科室、单位进行问责,推动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不断巩固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2—3365366、3365363;邮政信箱: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366号市医疗保障局307房间;邮政编码:458030;电子邮箱:hbyb3365366@163.com。

中共鹤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5月25日

上传:申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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