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治巡察坚持标本兼治为品质“三城”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发布日期:2018-02-06    来源:鹤壁日报   

2017年,市委巡察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严格依纪依规,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发展,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彰显。

市委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明确提出了九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任务。市委巡察工作的场景图片作为唯一反映全国市县巡察工作的图片,在“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第十展区展出。我市探索的加强市县联动聚焦脱贫攻坚”的做法,在中央巡视办调研河南巡视巡察工作座谈会上做了经验介绍。推动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工作无缝融合,得到省委巡视办的充分肯定。

市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

“鹤壁市委巡察工作要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坚决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市委书记范修芳在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巡察工作时强调。2017年,市委常委会会议4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2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议九届鹤壁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对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作出安排。范修芳7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到市委巡察机构实地调研,多次带队到县区督导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汇报、深入研究巡察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3次动员部署会,狠抓工作落实,巡察监督的广度、力度、深度和效果得到持续提升。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党的领导弱化,政治引领行业发展不够”“党组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2017年7月5日至6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团市委等8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巡察反馈强调“四个意识”和管党治党责任是“标配”,这无不折射出政治巡察的内涵与要求。

巡察是政治巡察,提高政治站位才能发现真问题。市委巡察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巡察监督,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2017年,九届市委开展了3轮对16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37条,涉及县处级干部53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20人。正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锁文所说:“开展政治巡察,要以问题为导向,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发挥巡察监督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高质量配合完成省委巡视工作任务

2017年4月至5月,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视。市委巡察办按照市委安排部署,把迎接省委巡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发挥工作联络作用。

坚持全程对接联络,实行服务精细化、任务具体化,建立工作台账,一事一登记、一天一统计、一周一汇总,抽调12名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省委巡视期间的信访工作,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无阻。严守保密规定,所有服务巡视组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杜绝“跑风漏气”。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证每天至少有两名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实现了工作的无缝对接、零差错。市委巡察工作接受了省委巡视组的专项检查,向省委第二巡视组呈报了《鹤壁市委巡察工作报告》《鹤壁市委巡察工作综合分析报告》,受到省委第二巡视组的好评。

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标本兼治

巡察成果能否正确运用,是检验巡察工作有无生命力的关键所在。市委坚持把抓好巡察成果运用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重要标准。市委书记范修芳指出,要把巡察成果运用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密结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

市委巡察办不断改进和完善整改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精准分类、及时移交,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限时报送党组织整改情况报告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等。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巡察机构意见制度,实现组织工作与巡察工作有机融合。2017年,市委巡察办向市委组织部出具选拔任用干部意见函共22批次422人,充分发挥了巡察监督作用。开展重点督查,推动问题解决。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组织4个督查组对52家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工作,对相关责任单位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督导。对八届市委5轮21家被巡察单位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照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逐条检查整改情况,对尚未整改到位或正在整改的问题,紧抓不放,要求被巡察单位定期报送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2017年,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现已立案审查20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2人;党政纪处分16人,涉及县处级干部9人。21家被巡察单位共建立完善各项制度122项,开展专项治理59次,收缴、退还违纪资金397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

“巡察本质上是对被巡察单位的‘政治体检’,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治病救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是巡察工作公信力和威慑力所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艾振军表示。

市县巡察同频共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坚持市县巡察联动,积极推动市县巡察一体化,形成监督合力,放大巡察效应。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强化市县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市委4个巡察组在巡察4家市直单位的基础上,分别联系指导县(区)委巡察组对9个扶贫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效果良好。指导各县(区)党委按照巡察全覆盖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和延伸巡察行政村(社区)党组织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范县区巡察工作。2017年,各县(区)委巡察机构分别开展了3轮至4轮巡察,共巡察60个党组织,发现问题线索390条,依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党政纪处分27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科级以下干部20人。建立完善各类制度325项,开展专项治理91次,追缴违规违纪资金47.4万元。通过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一大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打铁必须自身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然强调:“市委巡察办是落实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部门,巡察干部要优中选优,强中选强,坚决不能做照顾性安排。要把全市的优秀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委派到巡察岗位锻炼,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市委巡察机构组建以来,始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按照“始终如一讲忠诚,敬忠如始守纪律,一以贯之做标杆”的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巡察业务的同时,加强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全体巡察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践行“十不准”,牢记“四个绝不允许”: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绝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绝不允许泄露任何秘密,绝不允许发生任何以巡谋私行为。巡察干部坚持原则、谦虚谨慎、较真碰硬、廉洁自律的作风给被巡察单位留下深刻印象,受到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的好评,越来越多的同志主动要求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巡察机构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的平台作用充分彰显,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岗位吸引力日益增强。

近日,范修芳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2017年我市巡察工作有声有色,有序有效,较好发挥了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望新一年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规范行为,强化整改,为全市品质‘三城’建设提供强力保障。”批示既肯定了2017年市委巡察工作成绩,又对今后的巡察工作提出殷切希望。下一步,市委巡察机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开展巡察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重整行装再出发,做到思想再解放、监督再深化、工作再抓实,为全市品质“三城”建设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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