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强化沟通协作 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日期:2023-08-11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十届鹤壁市委巡察工作以来,鹤壁市委巡察办为深化巡察监督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帮助巡察组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提升巡察监督精准性,坚持从函询内容、沟通重点、合作方式入手,做实做细相关工作,助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点对点”函询,助力精准监督。根据每轮巡察监督重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函询重点内容,及时函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13个职能部门提供相关信息。要求各相关部门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在“三个聚焦、一个了解”以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依法治市、食品安全、经济责任审计、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或举报情况摘要,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市管干部被立案、侦查、审查、调查、逮捕、起诉判刑、提请公诉、拘留及其他涉嫌违法及有关涉诉等方面的情况摘要。各巡察组结合巡前函询情况,深入分析研判,围绕“三个聚焦、一个了解”监督重点,制定问题清单,找准主攻方向。

“面对面”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制定单独沟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巡察组组长和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人“面对面”单独沟通。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当面向巡察组组长通报联系的被巡察党组织日常监督情况,重点突出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通过对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和日常监督等情况的集中“把脉问诊”,实现信息共享、初步“画像”,助力巡察组有备而行、直击目标。

“一对一”合作,实现高效协同。十届市委以来,市委巡察办按照每个巡察组的巡察对象对应一个监督检查室的原则,每轮确定被巡察单位时,坚持从各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的单位中挑选被巡察单位,方便及时沟通、信息共享。依据工作任务向市纪委监委发函申请,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商各监督检查室选派人员参加巡察工作,主要负责全面从严治党等相关问题查找和问题线索办理工作。加强巡中协作互动,对于巡察期间拟深入了解的问题线索,与有关监督检查室及时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鹤壁市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责任,通过“点对点”函询、“面对面”沟通、“一对一”合作,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解决了部门间各自为战的问题,进一步推进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下一步,鹤壁市委巡察办将进一步提高函询、沟通、合作质量,提升巡察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使巡察监督更加精准高效。



上传|杜晓婧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