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5月31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七巡察组对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7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七巡察组向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供销社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方案、突出问题等多次组织研究部署、扎实推进。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科室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相关科室分工负责、系统上下联动推进的整改合力。
(二)细化整改措施,推动责任落实。召开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多措并举推动问题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党组对照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巡察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合力推进。
(三)实行销号管理,健全制度机制。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强化督促调度,及时跟踪问效,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按时间节点有序、有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清廉机关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学为用,推动工作。4月24日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明确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每次召开党组会前,精心收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按照要求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形式,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努力把新形势下为农服务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力度。截至2023年9月,通过机关例会、主题党日活动、“供销讲堂”等途径,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共计36次。开展以考促学,8月24日至9月12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分批次进行了知识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坚持以考促学,切实增强学习实效性。三是对标对表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对照中发11号、豫发20号文件明确的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及时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聚焦重点工作目标,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切实将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针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平台建设。截至11月,已完成项目所有招标工作,目前正在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争取早日动工建设。二是推进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现有100余家村级服务网点,推介济源本地特色农副产品,帮助农民拓宽销售渠道,开展日用品配送服务。同时,依托供销电商公司与村居共建村级综合服务社。2023年6月,与克井镇河口村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共建村级服务社,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平台。探索开展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联合与合作等方式,发挥再生资源回收平台作用。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8月下旬,分批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供销社业务理论知识测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业合作社知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省社“2+6+N”四梁八柱架构体系等相关知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素质。四是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2023年7月31日印发《示范区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施方案》。“三夏”“三秋”期间,组织“扁担”志愿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为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配送服务,截至2023年11月,累计供应化肥、种子等各类农资6500吨。电商公司不断完善农产品数据库,加强产销对接,利用供销电商平台,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
3.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班子在供销社综合改革进程中的领导作用,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大局、长远角度考虑,正确认识供销社职能问题。二是加强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发展合力,千方百计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转变作风,在为农服务、防汛物资储备等方面主动服务基层。每年“三夏”“三秋”等农忙季节,组织“扁担”志愿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为农服务,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群众联系。三是发挥助力乡村振兴作用。以项目建设为牵引,加快推进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组织各基层社紧密结合当地政府开展防汛物资供应服务,争取2024年防汛物资储备服务覆盖50%以上的镇办。依托系统现有农资经营网点,开展农资经营业务。加强对系统内经营网点的监督管理,“三夏”“三秋”期间,要求农资经营服务网点必须采购大厂家、大品牌商品,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经营网点流入市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对登记在册的2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排查,按照农业农村局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农增收、带动发展作用。四是加强机关保密要害部位建设。设置独立房间作为保密室,完善保密室物防措施,购置保密柜,安装防盗窗,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高温、防鼠虫),实现保密计算机、涉密资料统一在保密室存放保管。
4.针对“社有企业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指导供销电商公司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二是加强对社有企业的日常管理。要求社属公司每周报送工作小结,节假日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2023年9月对土产公司和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进行审计,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组织土产公司积极谋划拓展业务,帮助企业解决商务楼租金纠纷、涉税等实际困难,逐步扭转单纯依靠房租收入维持生存的现状。四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供销电商公司实际情况,于2023年8月8日成立中共济源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部,下步抓好支部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五是加强社属企业车辆使用管理。督促电商公司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基层单位车辆使用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使用派车审批、用车地点、公里数等要素是否完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是加强电商公司基层网点建设。组织电商公司加强市场考察,增强集采集配能力。截至11月,已与全国各地20余家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探索建立自有的供应链体系。优选河南省供销社系统内的特有商品和“土特产”,打造“老家河南 豫供甄选”供销社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灵活的商业手段,把供销e家网点的经营者更加紧密地联络起来,增强与供销e家网点的业务链接。
5.针对“基层中心社管理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社、公司业务工作的督导。要求每周报送工作小结,督促各单位聚焦主责主业,践行为农服务宗旨。二是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在“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资配送、抢收抢种等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各基层社加大农资销售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力度,截至2023年11月,累计供应化肥、种子等各类农资6500吨。三是指导各基层社积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开展防汛物资储备业务。新建坡头、大峪、沁园3个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增强基层社实力,逐步扭转单纯依靠房租维持开支的局面。四是进一步规范基层财务管理。加强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对基层社、公司财务进行集中监管,每个单位设1名报账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不再设置会计、出纳岗位。思礼供销社已对账外资产进行入账,保证账实相符。五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示范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重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7月5日指导轵城供销社对固定资产做出相应账务处理;8月23日在全系统开展固定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对社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六是进一步规范合同档案管理。认真学习《济源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和《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社有资产租赁合同内容、要素。2023年7月承留中心社与飞冠体育对租赁合同进行了重新签订,确保其符合社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6月轵城供销社将王红城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定后20年合同无效,并赔偿损失。截至11月16日,已4次开庭处理纠纷,目前案件正在推进中。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有欠缺方面
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6月30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供销系统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吃喝等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党规党纪,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截至11月,已组织开展7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二是加强日常廉政宣传教育。在“济源微供销”微信公众号开辟“清廉机关创建”专栏,发布以案促改典型案例20余篇,切实强化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在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节前廉政提醒,敲响纪律警钟,确保廉洁过节。
7.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先后3次对供销合作社政治生态自评报告进行分析研判,肯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供销合作社政治生态状况,精准画像,形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二是深化政治监督。紧密结合日常监督,先后4次列席供销合作社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研究“三重一大”等有关会议,听取供销社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地查阅会议记录、选人用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资料,了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核查结果等多种形式,全面加强政治监督。三是开展专项监督。先后围绕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用车、酒驾醉驾及赌博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印发《关于建立与综合监督单位之间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效能。
8.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福利发放。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会会员福利支出,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标准和范围。7月7日组织机关工会、财务审计科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会会员生日蛋糕、婚丧嫁娶慰问标准和享受福利范围,按要求退回2021年、2022年超范围发放的生日蛋糕福利4920元。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组织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员认真学习《济源市供销合作社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和费用报销工作,要求财务审计科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坚决不予核销。8月16日将超标准报销的公务接待费用3373元退回国库,责成原办公室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履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手续,要求公车管理人员每次车辆加油后认真填写《济源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加油登记表》,做到公里数、油耗、驾驶员签字、批准人等要素完整。8月28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济源市供销合作社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杜绝借用下属企业车辆现象发生。
9.针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28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共济源市供销社党组议事规则》,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责任意识,超过5000元大额支出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二是研究制定《基层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社、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是针对承留中心社投入25万元建设“济源市为农服务中心”及成立济源市留承仓储公司未向党组请示报告的问题,承留中心社分别于7月10日、7月12日写出情况说明,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10.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核。认真纠正财务票据存在问题,针对2019年报刊白条列支问题,6月31日已补齐报刊费用发票等相关单据;针对2022年机关文化墙制作费用无议价、无合同等问题,已将原有询价单、合同等资料收集完善,并对报销单据进行补充;针对2020年12月扶贫考核差旅费未附出差审批表问题,已补齐差旅费审批表;经核实,2019年干部职工体检费用发票已丢失,9月26日协调济源市中医院写出情况说明。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加强票据审核保管,严格执行《济源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济源供销合作社机关业务开支审批及报销程序》,严格把关财务审核流程。二是加强固定资产账核算。8月31日对工会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登记,将图书、健身器材等列入工会固定资产账目,并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登记,7月3日将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杀毒软件23套、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密标系统录入机关资产一体化系统并登记入账。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收缴工会会员会费。7月7日组织机关工会、财务审计科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严格按照会员工资的5‰标准收缴工会会费,并补缴2019-2022年未按标准缴纳的工会会费共计9386.21元。
(三)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组织人事工作有短板方面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和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表》,组织人事科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进行收集和统一整理。7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态度端正,严格对照问题进行查摆,自我批评敢于吃“辣”,批评他人敢于提“辣”,抛开“得罪人”“伤和气”的顾虑,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12.针对“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基层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坚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基层单位干部,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中廉政审核的规定,做到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标准,强化对拟提拔对象的调查审查,避免出现提拔任用在影响期内的受处分人员。二是加强党规党纪学习。9月22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等党纪政纪法规,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同时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和对新进人员的管理,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三是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坚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使基层干部进一步树立拒腐防变意识,强化供销社干部队伍建设。四是严格执行干部轮岗制度。财务审计科吕某已于2023年6月轮岗到位,不再担任财务审计科科长职务;郑某原在合作指导科岗位,已于2023年1月轮岗到业务科岗位。
13.针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7月21日组织全系统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对未能按期召开“三会一课”的土产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口头批评,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机关党支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与其他党支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八路军驻洛办事处,8月10日组织党员到中华愚公清廉家风馆参观学习。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9月5日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年度工作计划缺失、记录过于简单等7个共性问题,要求各党支部立即整改,以党建高质量带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管理。明确1名组织人事干部作为“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线上学习、组织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坚持每天对党员学习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对第一季度积分为0的两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严格党费收缴工作。8月28日对土产杂品公司党支部在职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排查,针对未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的3名党员,及时下达补交通知,共计补交党费1858.50元,9月26日上交至区直工委党费专户。9月28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10月19日组织系统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对党费收缴规定进行重点学习,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党费收缴不出纰漏。
(四)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14.针对“空白社恢复重建推动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5月梨林供销社正式挂牌恢复重建,目前正在探索开展农资储备供应、农产品销售等业务。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巡察成果
当前,我社巡察整改工作暂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我社党组将继续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第七巡察组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举一反三,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紧盯目标抓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对重新制定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定期进行“回头看”和不定期督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于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二)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及时解决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配合纪检监察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落实到位、监督到位、管理到位,切实增强供销社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完善长效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示范区的决策部署,立足“为农服务”职能使命,在深化综合改革、推进项目建设、完善流通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发力,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6633337,邮政信箱:济源市行政二区3号楼3408室,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jygxs@126.com。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