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镇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李某敬,聚众围堵企业大门、砸损企业物品,被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今年4月,经县纪委同意,孝敬镇党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这是近日博爱县纪委监察委对该县农村干部违纪违规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中的一起案例。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扫黑除恶’和‘蝇贪微腐’治理都不是一日之功,而是要水滴石穿、久久为功。”本着这样的原则,博爱县纪委监察委自今年年初以来加大案件查办、通报力度,从农村干部作风抓起,扫黑恶之根,除蝇贪之害。
4月16日,博爱县纪委监察委印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坚持四项工作原则,明确三项治理重点,创新十种工作方法,采取三项保障措施。把扫黑除恶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拍蝇系列活动相结合,有效确保专项斗争的深度、广度和持久度。”截至8月,该县共办结农村干部作风问题案件119起,给予党纪处分6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8起,接受警示教育6570人,修订新建制度37条。
(博爱县纪委监察委 薛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