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篇...中共沁阳市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一)
2020-10-29 15:04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2016年8月2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入驻焦作,对沁阳市孟州市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2市4区开展专项巡视工作。10月12日,省委巡视组下发《关于印发省委第九巡视组专项巡视沁阳市孟州市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反馈意见的通知》,对我市进行巡视反馈。沁阳市委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按照巡视组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以及巡视整改意见建议,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请予监督。

一、共性问题

(一)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问题

1、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10月28日、11月12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印发《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编订《党建统领——中共沁阳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资料汇编》,提高各级各部门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同时,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常委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沁阳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调研报告所提问题和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二是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关于构建党建统领全局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责任体系的意见》,明确了“1234567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思路,即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题;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明确和细化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面的责任清单;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主体责任五方面要求;严明党的“六项纪律”;要求领导干部做到“慎始、慎微、慎独、慎好、慎权、慎行、慎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的八点要求,从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三个层面着手,列出27项具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织领导班子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构建了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主体责任体系。同时,层层传递压力,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县级机关、乡镇(办事处)、市直单位、村、企业等主体责任清单,实现主体责任图谱化、可视化、规范化和有形化。成立五个督导组对全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关于党建统领全局工作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创新工作方法,严明党建责任;编印党建统领系列资料汇编,系统阐述党建工作思路,前后两次对85名副科级干部和102名青年后备干部开展“党建统领全局”培训,提升全市党员干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应知应会手册》5000本,并组织开展了理论测试。四是建立“四联五服务”机制,组织市委常委联系乡镇党委、乡镇党委领导干部联系村级党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所有群众,并根据村级日常事务和党员能力特长,组建五个功能小组,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环境卫生、文体活动等五项服务,打通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群众反映问题和基层党员发挥作用的渠道。同时,在县级干部中开展“六包四帮”、在科级干部中开展“四包四帮”活动,健全完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整体功能和运行管理机制,并按照《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落实“四联五服务”工作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通知》《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成立农村党员功能小组1645个,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致富信息4万余条,以党建工作促进脱贫攻坚、后进村整治等做法受到中组部领导及焦作市委组织部好评。 

2、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和基层单位党组织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等制度,每月召开党组会议,按照先党内再党外的程序对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通过。今年已累计召开11次党组会议对人大常委会表决事项进行研究。二是市政府党组严格落实《沁阳市人民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沁阳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沁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文件,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12次,听取党组及各部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同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之间就党风党纪专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三是市政协党组严格落实《市政协党组会议事制度》《市政协党组、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和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规范党组会议机制,就巡视整改和机关党建等工作召开2次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并按照先党内再党外的程序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通过。四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及党委书记(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要求》《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及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责》《市直单位党组织及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责》等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五是制定《关于<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调研报告所提问题和建议的整改方案》,加强对贯彻两个条例存在问题的整改。 

3、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升级”活动,按照一级30%、二级60%、三级10%以下制定达标任务,组建由县级领导牵头的工作队对31个三级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并制定下发《沁阳市基层党建“达标升级”工作考核方案》,截至目前,已对“达标升级”进行了两次考核。同时,实行党建工作每周五例会制度,在安排工作、交流经验的同时,要求落后单位进行表态发言。二是实行“四联五服务”工作机制,明确了县级领导联系乡镇,乡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并将农村党员编入政策法规、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环境卫生、文体活动等5个功能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印发《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落实“四联五服务”工作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通知》,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性,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三是印发《中共沁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全市基层党组织每月评选一次“党员之星”,进行张榜公示,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目前已评选出10月、11月党员之星1690名,沁阳在线、沁阳党建网陆续宣传报道了16名“党员之星”典型事迹。四是加强农村干部培训,11月份举办了全市农村干部培训班,对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驻村第一书记进行轮训。五是对摸排出的失联党员,通过党员主动报到、包干到人、户籍反查、信息认领等方式进行查找,目前已全部取得联系。六是对全市基层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摸排,对需要新建或修缮的村室进行资金帮扶,目前已全部建设到位。

4、“两新”组织覆盖率低。(已完成)

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五个清”要求及时建立工作台账,一企一社一策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沁阳市推进“两新”组织工作方案》,通过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挂靠组建等形式,加强党组织建设。目前,我市非公企业单独建立党支部99个、建立联合党支部15个、挂靠党组织10个,党组织覆盖非公企业231家;社会组织单独建立党支部6个、建立联合党支部1个、挂靠党组织30个,党组织覆盖社会组织42家,“两新”组织“两个覆盖”率均达到省市要求。

5、巡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

一是我市巡察机构共有行政编制24个,其中领导职数15个、一般干部9个,省委巡视组巡视时,领导职数缺配6人、一般干部缺配8人。目前已通过公开选拔方式配齐了领导职数,一般干部也从优秀青年干部中择优挑选,月底前办理调动手续。二是11月份先后召开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七届市委第一轮专项巡察进驻动员会,4个巡察组已分别进驻市委农办等8家被巡察单位。三是加强巡察督办力度,督促被巡察单位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不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四是通过对照整改方案逐项检查整改情况、现场抽查具体事项整改成果等形式,对2015年第一轮被巡察单位开展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五是狠抓巡视移交线索和问题办理,我市共收到省委第九巡视组移交信访件326件次,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市、区)纪委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和职责进行调整,将现有的16个内设机构和3个派出机构调整为15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执纪监督机构达到12个,占机构总数的80%,确保更多力量投入到主业上来。二是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纪律检查员)分工和兼职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57个市直单位派驻机构纪检干部分工和兼职清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违规分管业务工作且监管不力的单位和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理。三是严格按照《焦作市审计局审计移送事项管理办法》开展审计移送工作,2016年审计局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45个,及时向有关单位移送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四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6起、结案175起,党政纪处分175人,其中科级干部31人、重处分35人、同比增长150%。

2、派驻机构和基层纪委存在的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由纪委副书记和分管常委牵头,对各乡镇(办事处)纪(工)委和市直派驻机构负责人200余人进行了约谈提醒,严明工作纪律,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二是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月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每月总结报告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下月工作计划,倒逼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组织全市纪检监察暨巡察业务培训班,对240余名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印发《关于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的通知》,采取以案代训的形式,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目前第一批10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已开始。

3、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立足抓早抓小,试行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指数”动态预警制度,及时了解和发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各乡镇(办事处)和60余家市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下发了《2016年1—9月份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指数”情况分析报告》《沁阳市乡镇(办事处)、市直单位廉情指数图谱》,督促各级党委、纪委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前置性、防范性措施,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二是出台《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中共沁阳市委常委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构建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规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行使。三是印发《中共沁阳市委关于创新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五项工作和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末位表态等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建立健全市委常委会决策监督机制,组织党代表、市委委员、纪委委员和纪委副书记全程参加市委常委会,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和“三重一大”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四风”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出台《中共沁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二是严查“四风”问题。在年节假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务灶”接待、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商场购物卡销售、公车私用等情况开展集中检查。严肃查处了党员干部公车私用、违规宴请等违纪问题。截至目前共下发《函询通知书》18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3起,党政纪处分27人。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在政府网站设立党风政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开通“清风沁阳”微信公众号,设置“四风随手拍”“四风随手查”入口,延伸监督网络,加强曝光力度。截至目前,办理问题线索16起,已办结12起。

2、“文山会海”问题。(已整改,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阳市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共沁阳市委办公室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整治“文山会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每季度对全市印发文件、召开会议数量进行统计,实行季度报告制度,严格控制文件、会议数量。第四季度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均呈下降趋势。 

3、干部作风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对扶贫开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等10个领域开展问责活动,目前已对7起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党政纪处分18人。二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由市纪委牵头成立5个督导组,对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市委常委会决策事项执行以及党建统领全局“4+5+1”工作组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倒逼干部作风转变。三是着力打造县、乡、村三级廉洁警示教育基地。县级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院、法院资源,创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以反面典型震慑人;乡级建成包含“鉴史问廉篇”“制度保廉篇”“榜样倡廉篇”“惩处警廉篇”四个篇章的农村党员干部综合性廉政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严肃性,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村(街、社区)级深入挖掘本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创建社区党员干部示范教育基地和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目前,已有3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

(四)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县(市、区)委干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整改)

一是对各单位领导班子配备情况进行调研分析,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调整补充干部队伍。目前科级干部公选工作已经结束。二是制定了《中共沁阳市委关于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三是抽调6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建干部考察人员库,并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考察人员业务素质,保证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四是在干部调整时成立任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拟提拔对象受党政纪处分、“三龄两历”、干部身份、编制情况等情况进行审查,防止“带病提拔”。五是制定《沁阳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全市科级干部进行摸底,下一步将结合干部调整进行合理交流。六是经认真排查,我市不存在乡镇、委局“一把手”长期空缺问题。 

2、干部老龄化问题。(已整改)

一是对全市领导干部年龄结构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全市县级、正科、副科领导干部年龄结构情况。二是建立优秀青年干部人才库,目前共入库207人,其中副科99人、科员108人。同时,分两期对全市85名副科级干部、102名青年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全面提高青年干部素质。三是加大青年干部选拔力度。目前,我市科级干部公选工作已结束,选出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8名。

3、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已完成)

一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清理工作,对存在违规兼职的16名领导干部进行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对符合社团兼职条件的2名退休干部进行审批备案,并重申兼职纪律,杜绝违规取酬问题。二是对全市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已结束,未发现违规取酬问题。三是对6月份开展企业兼职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排查出在企业违规兼职党员1名,已停发其工资,正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4、“吃空饷”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巩固“吃空饷”清理工作成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内控内管机制,完善清理制度、准假权限及备案制度等,组织起草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工作等其他配套制度,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

5、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已整改)

一是按照焦作市委组织部要求,做好全市县级干部和县级后备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二是配合焦作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县级干部和县级后备干部填报内容进行抽查核实。三是印发《关于集中申报科级“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通知》,明确填写范围、报告内容和填写要求,组织全市101名科级“一把手”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6、事业单位进人问题。(已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市纪委牵头,人社、编办等部门配合,开展人事与机构编制专项治理活动,对2007年至2016年3月所有调入人员进行清查清理,结果已报至焦作市纪委。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参照《焦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沁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规定》,并经沁阳市编委会研究通过。三是严把进人关。督促人社、编办等部门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进人问题的发生。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进人等问题进行调查落实,一经查实,严肃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