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通报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来源:开封廉政网 2019-12-23 10:14

1、尉氏县西关小学校长苏娟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底,尉氏县西关小学东教学楼施工,造成楼前操场损坏。教学楼竣工后,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该操场重新整修。操场整修由尉氏县博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工程结束后,西关小学校长苏娟未组织对工程进行实地测量验收,造成实际施工面积比合同上的施工面积少56平方米,多支付工程款11066元。2019年2月,尉氏县纪委给予苏娟党内警告处分。

2、尉氏县岗李乡派出所民警赵麦囤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3月、2015年6月,岗李乡胡家村村民胡某贤为使岳母李某琴、妻弟李某飞、妻妹李某娟等3人的户口迁移至胡家村,找到岗李派出所胡家村辖区民警赵麦囤,向其出具了“李某琴等人系胡家村一组村民”等包含虚假内容的村委会证明。赵麦囤未经调查核实村委会证明内容的真实性,即在李某琴的户口迁移审批入户责任表上签字,赵麦囤的行为构成了违反工作纪律错误,违反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条例。2019年2月,尉氏县纪委给予赵麦囤降级处分。

3、尉氏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崔武斌不作为问题。尉氏县法院执行局副主任科员崔武斌在主办尉氏县永安驾校租用大桥乡大桥村土地涉嫌违法占地问题案件时,崔武斌向尉氏县永安驾校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后未能按照执行程序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也未按照执行程序传唤永安驾校被执行人接受询问。崔武斌以单位被执行案件较多,永安驾校一案没有特殊情况为由,没有对永安驾校违法占地进一步采取执行措施,导致该案的行政处罚一直未得到实际执行。2019年2月,尉氏县纪委给予崔武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尉氏县大马乡城建所所长张喜峰对申请危房改造材料审核不严问题。2013年,大马乡庙张村村民张某顺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以低保户身份向村两委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张某顺把危房补助申报材料上报乡城建部门后,大马乡城建所所长张喜峰未认真履行调查审核职责,仅依据张某顺本人对房屋的指认,即认为其符合补助条件,致张某顺非法获得7000元的房屋改造补助资金。2019年7月,尉氏县纪委给予张喜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尉氏县岗李乡刘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圣誉工作失职问题。刘圣誉身为刘庄村党支部书记、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的网格长,在本职工作中失职,未切实履行网格长职责,导致刘庄村村域发生污染企业的入驻生产,致使全乡环境污染攻坚战受到极坏影响。2019年7月,刘圣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