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出台报备及监督管理规定 强化全流程派驻监督
来源:开封市纪委监委 2025-09-08 10:31

“对故意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以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拒不整改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字字铿锵有力,句句规范警醒,会议现场气氛严肃认真,与会者无不认真聆听,时时做好笔记。

近日,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关于“三重一大”及重要事项向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报备及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并在四家被监督单位党组会、书记办公会上,逐字逐句全文传达学习。该规定分5章13条,从重要事项报备范围、报备程序、纪律监督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必须报备的重要事项及程序,且相关材料需在事前3个工作日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纪检监察组。这是纪检监察组对我们的关心和提醒,有利于我们今后更规范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我们班子成员要反复研究学习该规定,严禁出现该报备不报备及延迟报备的情况。会后,各部室也要传阅学习该规定,抓好贯彻落实。”在听完纪检监察组同志传达文件精神后,一综合监督单位主要领导在会上当场作出表态及部署。

“该活动具体会议场地、总支出费用、各项支出明细,你在刚才汇报中都没有详细说明,不符合报备规定。建议你们立行立改,将详细支出费用报纪检监察组审核。”在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时,纪检监察组提出监督意见。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出席或列席各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53次,监督“三重一大”事项219个,会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

“下一步,我们将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有关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上持续发力,强化政治监督、做细日常监督,提高监督效能,更加精准、深入、有效地推动各单位规范用权、廉洁用权。”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 (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焦鲁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