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载:“公孙仪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 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长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既无受鱼而不免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这段话说,鲁国宰相公孙仪非常喜欢吃鱼,有人就送鱼给他,可他一条也不肯接受。送鱼的人说:听说你喜欢吃鱼,为什么不肯接受我送的鱼呢?公孙仪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接受你的鱼。如果收了别人送的礼物,难免要违规国家的法纪,犯了法就身败名裂,这不是一个正直的人应该做的。现在,我爱吃鱼就自己去买,倒也其乐融融。如果我因为接受了你送的鱼而被免去宰相职务,你难道还会再给我送鱼吗?这样一来,我还能再吃到鱼吗?
实际上,公孙仪这个拒贿价值观,就是我们今天反腐倡廉所强调的底线思维。其一,知道风险点在哪儿。“受鱼”就有风险,风险点在于送鱼者动机的不确性,究竟是出于关心,还是包藏着祸心?不得而知。而底线思维要求,凡事必须向最坏处准备。于是,就有了“夫受鱼而免于相,虽嗜鱼,不能自给鱼”的清醒和自警。其二,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儿,就是谨防“受鱼而免相”。于是,“受鱼”便成了风险防控的必控底线。其三,知道自己的坚守点是什么?就是“毋受鱼”,确保“不免于相”,进而获得“虽嗜鱼”又“能长自给鱼”的自由。两弊相衡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故,公孙仪“嗜鱼”而“不受鱼”,与其说是从政官德的胜利,不如说是底线思维的胜利。
《大学》有云:“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知止”,就是知底线、守底线。反观古今官场种种龌龊事,说行为人一开始就龌龊不堪,就有些人而言似乎有点冤枉,但都是源于没有守住底线,则是公允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公孙仪“嗜鱼”而“不受”的底线思维,以及“知止”而“后得”的自由,闪现着超越时空的毫光。(禹王台区纪委监委 陈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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