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祁的“遗戒”
来源:开封廉政网 2019-04-25 15:01

宋祁(998~1061),字子京,祖籍安州安陆(今湖北安陆)人,后徙居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他是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和词人,与其兄宋庠齐名,时称“二宋”。

北宋天圣二年(1024年),宋祁与其兄宋庠同举进士,礼部本拟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垂帘听政的刘太后觉得要尊卑有序,弟弟不可以排在哥哥前面,于是定宋庠为头名状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名。虽然宋祁没有状元之名,却在老百姓心中是实打实的状元,因而将他们兄弟俩称为“双状元”。

宋祁才华横溢,聪明过人,历官太常博士、权度支判官、翰林学士、礼部侍郎、龙图阁学士、左丞、工部尚书。生前曾依诏理定新乐,上陈治国必去“三冗三费”之理,进《御戎七论》之策,与欧阳修等合修《新唐书》之宏卷。《新唐书》大部份为宋祁所作,前后长达十余年。

虽然宋祁仕途不如哥哥亨通,但是他的文学才能却远在兄长之上,一首《玉楼春》为他赢得千古赞声。因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句,世称他为“红杏尚书”。

宋祁的一生,在政治上是忧国忧民、敢于进谏的官员;在生活中是及时行乐、风花雪月的词人;在治学上是勤奋严谨、满腹经纶的学者。

宋祁后因病去世。临死时,他曾念念不忘朝廷之事,留下遗奏,劝宋仁宗早立太子,以安定臣子百姓之心。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死前为自己撰写了墓志铭,并亲自撰就一篇“遗戒”,叮嘱家人恪守恭俭,甚至连自己的身后事都交待的事无巨细。

遗戒中,宋祁交代了自己的后事:三日殓,三日葬,慎无为流俗阴阳拘忌也。叫儿子们丧事从简,不要被当时风俗所左右,也不必按当时习俗请阴阳地理先生看风水。并且告诫自己的儿子,下葬用一口简陋的棺木,只要能保遗体一段时间即可。这在当时,应该说是一种相当达观的思想观念。在遗戒的后半部分,他又具体交代了其他方面的事宜:吾学不名家(意思是学问尚未成为一家),文章仅及中人,不足垂后(意思是所作文章非常一般,不值得传诸后世)。为吏在良二千石下,勿请谥,勿受赠(《群书类编故事》卷十六作为吏在良二千石以下,无功于国,无惠于人。不可请谥,不可受赠典,不可求巨公作碑志,不得作道、佛二家斋醮。言语之间,表现得更为豁达。甚至连冢植五株柏,坟高三尺,石翁仲(旧时守坟的石人像)、他兽不得用。都交代得一清二楚。他还怕儿子们不照自己的话去做,在遗戒最后,特意嘱咐:若等不可违命。

从这份“遗戒”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宋祁教儿子不要追逐名利,不要随世俗行事,也不要追求奢华,要移风易俗,崇尚节俭,表现了高尚的思想情操。宋祁的“遗戒”,实是一份家教的好教材。(杞县纪委监委 朱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