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规范线索管理工作。做好委局机关线索管理,加强与信访举报中心、巡察办、区纪委各科室的协调,做好线索的接收、登记、保管、转办、分类处置情况定期汇总等工作,加强对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线索管理和处置工作的指导。
二是加强纪律审查组织协调。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大协调力度,促进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好纪律审查的日常协调服务工作,协助办案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制定完善组织协调有关制度规。
三是加强纪律审查监督管理。进一步监督检查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情况。督促办理反映违纪违法办案问题的群众来信。加强对依纪依法纪律审查的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做到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明、数字准”。
四是提高案件统计和案件分析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处置情况统计制度,做好统计工作。加强案件综合分析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