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河南省省委在去年“主体责任落实年”之后,将今年确定为“主体责任深化年”。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主体责任落实到主体责任深化,转变的不仅仅是一个名词,更重要的是理念的升华,内涵的拓展,事业的突破。
做思考者,实现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转变
加强党的领导是核心。任何工作,强化了党的领导就能取得不断胜利;任何时候,弱化了党的领导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挫折。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升级换档”,县委书记责无旁贷。既要着力学好必修课,练好基本功,又要见贤思齐,强化看齐意识,向党中央看齐,向省、市党委看齐,讲政治、讲大局,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严明党的纪律是关键。拎衣提领,张网提纲。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严”的关键在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管党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摆在首位的是要紧紧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既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又引导领导干部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自觉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坚决杜绝妄议中央、信谣传谣、封建迷信、拉帮结派等问题发生。
传递党的压力是基础。对于如何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党中央有驰而不息的态度,有坚定不移的决心,县一级作为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必须将上级党委的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从乡镇、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到每一个村党支部,都要发挥好社会发展建设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从党员领导干部到每一名普通党员都要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责任。
做探索者,实现从注重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到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的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作为县委书记,我深刻认识到对“一把手”的监督是重中之重。因此,我要求全县党员同志首先加强对我本人的监督,同时我也对在重要领导岗位上的同志加强监督。在此基础上,要积极运用新颁布出台的党内法规,不断完善党内监督机制。
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郡县治,天下安。”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制度,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党委各项工作。要不折不扣落实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五个不直接分管”、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司法案件、问责追究等制度措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县委书记当好“班长”,不当“家长”,带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法宝,不能“犹抱琵琶半遮面”,而是要真正相互红红脸,出出汗,释放党内监督威力。
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的,要大力提倡高线的同时,防止党员干部常在底线徘徊。县委书记要全力支持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围绕“六大纪律”,紧盯“四个着力”,无论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都要管,实现监督全方位、无死角。倡导廉洁之风,注重预防为主,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要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要一案双查,双责双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用。
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我省去年建立了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有力推动了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持续地加大针对性问题的巡察力度,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触角延伸到最前沿,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治,决不遮掩护短。还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把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做到监督无处不在。
做担当者,实现从强化作风建设到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的转变
“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莫少停一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问题,须臾不可放松。必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
要对“为官不为”、“有权任性”者亮起红灯,谁没有干事创业的热情就去坐“冷板凳”,谁没有依法办事的觉悟就去上“曝光台”。要对“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变种拿出办法,对执迷不悟、依然故我,规避组织监督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要对县、乡换届工作盯紧盯准,突出对拟提拔、交流、重用干部的廉政考察,纯洁选人用人风气,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为干部的健康成长负责,为全县的长远发展负责。要对党员头脑中的腐朽之风进行彻底清扫,扎实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铲除“腐败亚文化”滋生的土壤,廓清社风世风中的“精神雾霾”。
在强化作风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更要开花结果。要从消除歪风邪气的战斗中汲取经验,努力改进党员干部的家风、学风,以及工作和生活作风,进一步使党风政风全面好转,从而促进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做务实者,实现从推动基层正风反腐到提升群众“获得感”的转变
基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领域,同时也是较为薄弱的环节。只有解决了县以下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两个责任”弱化问题,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打通“最后一公里”,才能让群众切身利益得到维护,才能让群众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蝇贪若成群,其害甚于虎。“小微权力”不容忽视,要查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必须严肃查处城乡低保发放以及危房改造等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问题,城镇化建设、土地征收流转、房地产开发、城乡沿路建房中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问题,扶贫脱贫中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农村“三资”管理监管缺位、贪污侵占集体资金资产问题,新农合资金套取和公共卫生资金违规使用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在办理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等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实现从严管党治党全覆盖的重要战略布局,县委书记作为全县第一责任人,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让群众笑了,我们的工作就对路了,让群众满意了,我们的事业就向前推进了。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县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到位,便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作者系中共杞县县委书记李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