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加强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打通 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
2016-11-25 00:00 来源: 通许县纪委

(通讯员 娄四委)近年来,通许县纪委不断完善、改进和加强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逐步形成了场所规范、人员明确、经费保障、制度健全的1+N纪检监察协作区模式。1即在一个单位派驻办公,N即根据业务相近归类管理的原则将全县80多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划分为四个协作区,有效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覆盖。

一是有场所。每个协作区按照主任室、办公室、廉政谈话室、值班室设置办公用房,配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录音笔等办公办案设施。二是有人员。每个协作区配工作人员5名,主任由县纪委常委或监察局副局长兼任,工作人员由县纪委及所管辖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三是有经费。纪检监察协作区办公办案经费,按照县纪委内设机构经费管理办法实施。四是有制度。制定了《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职责》、《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协作区案件工作流程图》、《纪检监察协作区档案材料管理办法》、《纪检监察协作区日常管理办法》、《纪检监察协作区考评办法》等8项制度,强化对协作区工作人员的监督制约,提高执纪审查能力。

协作区紧紧扭住“党纪法规普及、重点岗位监控、一岗双责”这三个重点,发挥“指导、督导、协作”三种作用,确定出开展“排查、提醒、报告、督查、审查”五项日常监督工作,本着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把一些问题解决在前端,有效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