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检查 督促履职尽责
开封市全面启动“四个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
2016-07-04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力争在短时间内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查处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案件,重拳惩处一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蚊蝇腐败,问责一批主体责任缺失、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党员干部,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近日,在全市“四个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上,开封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邢广华对第一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开封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范围内抽调纪检、财政、审计等专业人员52人,成立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赴全市36区及部分市直单位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这次监督检查,既是对全市“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全面把握,也是对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的深度推动和延伸。

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122N”的模式,即一个检查组负责一个县一个区,每个县区都固定两个重点乡镇或办事处,同时每个检查组还分配有不同数量的市直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账目、实地查看、个别谈话、线索核查等形式对检查内容和问题线索深查细究,重点查处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解决落实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二是八项规定执行不到位。解决县区和部门“四风”隐身变形,“使歪招、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三是履职不尽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比较突出。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的现象;四是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反映强烈。解决“小官大贪”、“乡村硕鼠”现象,尤其是扶贫和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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