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驻祥符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加强节前提醒,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
驻局纪检监察组制定印发了《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并利用公安网纪检专栏和公安工作群,及时转发上级关于清明节期间的纪律要求,做到传达到位、要求到位、提醒到位。
4月1日,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全局中层干部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要求清明节期间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严防“四风”反弹,严禁利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绷紧“高压线”,做到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驻祥符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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