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县陆集乡武寺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凌玉臣、原村文书王玉香虚报冒领粮食直补款问题。2007年至2015年,凌玉臣、王玉香虚报退耕还林地面积280.74亩并套取补贴款14.2309万元。其中凌玉臣分得7.2343万元、王玉香分得6.9966万元,均用于个人支出。2018年2月,凌玉臣、王玉香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范县陈庄镇邢庙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存立扶贫领域优亲厚友问题。2014年11月和2015年10月,邢庙村在实施到户增收扶贫项目时,陈存立以本人及其母亲名义分两批提出申请,经验收后共领取扶持资金9000元。2018年2月,陈存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范县张庄乡杨堂村党支部书记邢玉明虚报冒领土地赔偿款问题。2015年8月,范县张庄乡千安社区建设期间,邢玉明利用职务之便虚报3座坟墓,套取迁坟赔偿款5300元,用于村级费用。2018年2月,邢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范县濮城镇红庙村党支部书记和汉林虚报青苗赔偿款问题。2011年4月,红庙村村两委虚报30.51亩青苗赔偿款,每亩920元,共计2.8069万元,用于偿还村内债务。2018年1月,和汉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濮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