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卢氏县瓦窑沟乡胡家坪村党支部书记张永强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该村先后三次虚报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群众35户,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9.07万元,用于该村集体开支。此外,张永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月20日,张永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湖滨区交口乡政府工作人员张罗民、交口乡富村党总支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张千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张罗民在明知自己家庭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以妻子名义进行申报。张千虎在富村危房改造申报材料的初核中,明知张罗民之妻不符合申报条件,仍违规在其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使其申报获批(后经及时发现取消其资格,实际未获得补助资金)。2017年11月8日,张罗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千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灵宝市五亩乡走马岭村党支部书记杨银生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问题。2012年至2014年,走马岭村以每户600元—700元的标准,违规向16户危房改造户收取照相费、资料费、租车费等费用共计1.06万元。2017年11月29日,杨银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陕州区观音堂镇刘庄洼村党支部书记王军民、村委主任李文朝、党支部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梁保才等人违规评定贫困户问题。2016年,刘庄洼村在贫困户评定工作中,未经农户申请和民主评议确定贫困户,违反规定程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此外,王军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9月20日,王军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文朝、梁保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渑池县天池镇鹿寺村党支部书记王建成、村委主任陆青、村委委员兼文书关海永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3年12月,鹿寺村收到该村水库对外承包款46.4万元后,未按规定纳入天池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管理,直接用于村集体开支。2017年4月19日,王建成、陆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关海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承包款剩余款项予以追缴。(三门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