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支部委员、副主任付振林扶贫工作监管不力问题。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支部委员、副主任付振林在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验收中,不认真、不细致,审核把关不严,未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验收,违规发放项目扶贫资金22.856247万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10月10日,付振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支付的资金予以收缴。
2.内黄县六村乡后化村驻村第一书记、县供电公司调度室副主任张文洪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8月,省脱贫攻坚工作核查组半年重点工作核查时,发现六村乡后化村驻村第一书记张文洪,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没有沉下心投入扶贫工作,对相关扶贫政策和各项脱贫数据不清楚,严重影响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9月21日,张文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龙安区彰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闫振兴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6月22至25日,市脱贫攻坚检查组检查时,发现龙安区彰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彰武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闫振兴扶贫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作风不实,所帮扶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在区督导组检查中已发现该问题并指出,但闫振兴仍不改正。7月19日,闫振兴受到免去龙安区彰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彰武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处分。
4.龙安区马投涧镇柏家村支部委员郭红伟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8年6月22至25日,市脱贫攻坚检查组检查时,发现马投涧镇柏家村支部负责人郭红伟未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精准识别“回头看”各项工作,对扶贫工作不重视,致使扶贫工作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9月7日,郭红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