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察委对漯河市人才交流中心原主任张志国(副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经漯河市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并报漯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志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张志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犯受贿罪、行贿罪,被临颍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漯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