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吴坝镇西张村党支部委员李广春在危房改造中索要“好处费”问题。2015年10月,西张村村民李学安申请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验收合格。2017年3月,李广春将代领的危房改造资金存折交给李学安,并陪同李学安到吴坝镇农村商业银行将存折中的9000元取出,在该银行门口李广春向李学安索要2000元“好处费”,用于其个人支出。2018年2月2日,李广春党受到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收取的“好处费”退还群众。
2.孙口镇郭庄村支部书记郭印广、村委会主任徐焕凤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4年7月,郭印广伙同村委会主任徐焕凤为解决小组组长郭怀居的工资,明知郭怀居家庭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仍为其妻子岳秋格申请办理低保,致使郭怀居于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2802元,用于其家庭生活支出。2017年12月19日,郭印广、徐焕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清水河乡岳楼村党支部书记岳彩富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扶贫惠农资金等问题。2009年,岳彩富在家庭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的情况下,以其妻子孔桂松的名义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2009年12月至2016年11月,岳彩富在家庭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下,以其妻子孔桂松的名义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810元。2018年3月6日,岳彩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资金1.281万元予以收缴,并将收取的200元现金和香烟予以退赔。(濮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