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海鹏 孙利娟)“感谢乡纪委的及时提醒,虽然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在我身上并不存在,但通过这次组织谈话,我看到了自己身上潜在的廉政风险,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党性锻炼和纪律教育。今后一定明规矩、存敬畏、守戒惧,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近日,杞县沙沃乡纪委对尚庄村党支部书记边广林进行提醒谈话,边广林诚恳地表态。
今年以来,为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的轻微性、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避免因小积大,杞县纪委创新谈话方式,通过谈话“四味”推动“第一种形态”落地生根。
诫勉谈话谈出“辣味”。在诫勉谈话中做到庄重严肃,今年以来进行36次诫勉谈话均安排在县、乡固定谈话室中进行,谈话人就党员干部涉及的问题义正辞严地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一针见血,不留情面,不仅让其悔过自己的问题,检查自己的不足,通过“辣味”使之红脸出汗。
提醒谈话谈出“咸味”。在提醒谈话中注重因人施策,需要提醒的问题靶向提醒,做到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必谈,身处其行业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必谈,提醒谈话力求抓住重点,突出“咸味”,一律不谈空话、套话,原则性的话。
警示谈话谈出“药味”。在警示谈话中注重突出“药味”,既从谈话对象本身存在的问题开展警示谈训,又从谈话对象涉及的同类问题其他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例作为以案促改警示谈话的教材,让其举一反三,以此为鉴,疗伤救疾。
批评教育谈出“甘味”。在批评教育中要求全县各级纪检机关组织实施中既体现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原则性,让被批评教育对象真心向组织悔错、认错,在谈话方式和谈话态度上又非常注重平等对待,体现对批评对象充分的尊重,让被批评者在批评教育中感受组织监督的良苦用心,使其内心真正受到触动。
另外,杞县积极探索实施分级分类谈话模式,对不同谈话类型的主体与对象、适用情形、谈话内容、谈话方式及组织实施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实施单位规范填写《诫勉谈话情况记录表》《提醒谈话情况记录表》《批评教育情况记录表》等,并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材料留存归档,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升谈话效果。
截至目前,今年全县共给予诫勉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84人次。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消除了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挽救和教育了滑向重错的同志,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纪律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