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多措并举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020-12-11 17:41 来源:

今年以来,杞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同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强化学习宣传。加强与县委宣传部的沟通联系,及时把握新要求、新动向,细化分工、查缺补漏;利用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5+N”主题党日、工作例会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紧扣时代脉搏,与时俱进,深入开展党的形势教育主题宣讲,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星海走进县委党校为2020年秋季主体班全体学员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讲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专题廉政党课,不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引向深入。

用好网络阵地。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推动形成自觉学、主动学的浓厚氛围,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用好该县纪委监委“一网一微一平台”自有媒体,在廉洁杞县微信公众平台、杞县纪委监委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做好形势宣传、成效宣传、典型宣传,持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结合“汴梁清风进万家”家庭助廉系列活动,大力开展家风教育,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定期分析研判。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关注和收集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论、网络舆论等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定期研判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正确引导、妥善处置。

强化监督检查。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对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涉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强化考核运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履职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作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考核末位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激励引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职,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到实处。

“我们将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总结典型经验、汲取问题教训,建立完善保障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并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杞县纪委监委 孙利娟)

责任编辑 葛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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