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昊轩)“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2月4日下午,开封市鼓楼区纪委举办了纪检监察系统业务知识培训会。对全区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区纪委各室主任及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的主要人员,共3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
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该区纪委积极探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究出具有本区特色的——《中共鼓楼区纪委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操作流程图》。在本次培训会上对此进行详细的讲解。
此次培训紧紧围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不仅对“四种形态”的执纪监督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并对中纪委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及王岐山书记对此规则的说明,进行了进一步的学习。而后由区纪委相关负责人结合自身的办案实践,分别就查办案件的方法和程序、调查取证谈话的策略和技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和阐述。
“作为一名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货真价实的水平,来不得半点虚假。此次业务知识培训,如同是一个‘充电桩’,为我们这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新的一年进行了‘首充’。让我们更好的聚焦主业,发挥自己的力量,开创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一位参加此次培训会的纪检干部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