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4日,市纪委转发了省纪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范围:市县两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乡镇(办事处)班子成员及基层站所负责人;以上范围含2011年7月1日后离职或退休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亲属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
治理内容:2011年7月1日以来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情况;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违规经商办企业是指亲属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亲属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
本次专项治理时间安排是7月25日至8月31日。自查自纠、线索梳理、重点抽查、通报曝光四个阶段交叉进行,市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整改的,可依纪依规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整改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从重处理。专项治理后,仍然顶风违纪,违规经商办企业、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对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进行举报,市纪委将对收集的举报线索进行梳理并核实,对违规违纪问题将从严查处,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371-2385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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