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书 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2017-05-27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近日,在“讲忠诚 守纪律 做标杆”活动中,市委巡察机构针对巡察工作特点,印发了《巡察机构保密承诺书制度》,巡察干部全员签订《开封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保密承诺书》,进一步严明纪律,用制度约束保障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巡察队伍具有专兼结合的特点,除了专职巡察干部外,还有相当数量在巡察机构上挂锻炼的兼职巡察干部,采用全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的方式,能够将安全意识和保密纪律贯穿到巡察工作的全过程,覆盖到每位巡察干部,切实维护巡察工作纪律的严肃性。

“签了承诺书,就像立下了‘军令状’,戴上了‘紧箍咒’。”一位在市委巡察办上挂锻炼的干部深有感触的说,“我原单位的工作是面向社会和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到巡察办工作第一天就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在保密上给我们立规矩、划红线。我一定要和以前工作区分开,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否则轻则违纪、重则违法,并被追责!”

为了严管队伍,市委巡察机构还出台了《开封市巡察机构“十讲十注重”》,建立了巡察组组长负责制,巡察期间临时党支部书记负责制,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巡察干部纪律意识、保密意识,使巡察干部牢记“事成于密、败于泄”,真正将安全保密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心里时刻紧绷着政治规矩这根弦,筑牢保密安全防线,确保巡察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