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十二届兰考县委第三轮巡察村(社区)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陶长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关于组建村(社区)巡察组和翟建国等同志的任命及授权的决定》,传达了《关于对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开展巡察后评估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和《十二届兰考县委第三轮村(社区)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会议指出村(社区)巡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会议强调,要以巡察监督高质量助推党的建设高质量和经济发展高质量。开展村(社区)巡察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破解村(社区)党内监督难题的创新举措,是回应群众期盼、社会期待、党的期望的有效方式。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对村(社区)的巡察面广量大,情况复杂,这就要求我们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擦亮“探照灯”,用好“显微镜”,真正巡出实情、察出问题、开出良方。村(社区)巡察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意义深远,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是县委村(社区)巡察组、48个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和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及相关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是一项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必须要厘清职责,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参加巡察的每名干部都要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工作中不充当“老好人”,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对问题线索善于发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要坚守巡察工作底线,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锻造磨砺政治铁军。
会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与巡察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兰考县纪委监委 武志勇)
责任编辑 司淑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