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 用纪律约束人,还要用党性感化人
2017-04-05 00:00 来源: 杞县纪委

“我母亲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就算是普通群众咱也得照顾照顾呀!再说,后来不是取消了嘛!是不是就不说俺的事儿了?”面对镇纪委的调查,老赵还抱有侥幸心理。

事情还得从一封群众举报信说起。2016年5月,我调任高阳镇纪委书记不久,就接到群众举报——高阳镇务岗村村文书赵某母亲陈氏违规吃低保。县纪委正在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这种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调查组先是来到镇民政所,调取了2015---2016年务岗村所有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名单。经过缜密筛查、认真核对,却没有发现陈氏的名字。据镇民政所负责人介绍,低保是动态管理,随着家庭条件的好转或者低保发放期间发现有不合格对象都会及时取消,系统就不再显示了。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们立即赶往县民政局。调查组查阅了大量低保档案,找到了陈氏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原始资料。掌握了初步证据后,还需入村调查、核实确认,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来到务岗村,调查组找到了赵某的母亲——陈氏。我们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诚恳地说:“之前确实有一个存折,每月能领几十块钱,后来不知道为啥又不让领了。你看,就是这个。”还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俺孩儿做啥错事了?”我怕老人着急,就安慰老人道:“我们来就是了解一下情况。”

老赵的违纪事实已经查明,我们按照程序与老赵见面,听取老赵的意见。起初老赵还不承认,不肯在违纪事实材料上签字。

“老赵,我们都调查过了,2015年3月,你为你母亲申请办理了C类低保,每月可领95元钱;2016年3月,镇民政所在进行年审时发现你母亲不符合低保条件,就取消了。”我示意老赵坐下慢慢说。

“哎,俺娘年迈体弱,我就想着给老母亲办个低保,尽一点孝心,难道这还不对了?”老赵叹了一口气说。

“老赵,低保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你领着财政工资,家属是不能享受低保的。你看,这是政策。”说着,我轻轻地把文件摆在老赵面前。

“俺娘的低保都给取消了,为啥还抓着不放呢?这要让乡亲们知道了,俺面子上也挂不住啊!”老赵极不情愿地说。

“看来,你还是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啊。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犯过的错负责,不是我们非要处分你,是党章有规定、纪律有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带给老赵的第二份“礼物”。

老赵低下头,沉默了。

“你作为村干部,又是党员,应该以群众利益为先,多为群众考虑。尽孝心也要讲方法,你把低保名额给了自己家人,就会有一户困难群众得不到帮助,你自己想想,是不是这个理儿?”用纪律约束人,还要用党性感化人。

“我清清白白三十多年,却一时糊涂犯了错误,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赵某最终承认了自己违规为母亲办低保的错误事实,还表示要加强党规党纪的学习。镇纪委给予赵某党内警告处分。

教育是党纪处分的根本目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既要注重实践“第二种形态”,对自律不严、触犯党规党纪“底线”的,以“零容忍”的态度处理纠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还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唤醒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引导其从内心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杞县高阳镇纪委书记 项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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