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察委出台《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专题会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监督管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规定》共4章13条,明确指出,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应当坚持把握在大局、实事求是、依纪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及时精准、安全保密的原则,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以专题会议的形式,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研究,作出决策。
《办法》对专题会研究内容、主持者、参会人员、研判的问题线索、召开时间、会议纪录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行。对参会人员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等情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