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纪委监委出台10条举措 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
2020-06-10 18:30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为基层减负增能工作要求,近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制定《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十条具体举措》,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聚焦4个方面10条措施,带头为基层减负松绑,走在前列、作表率,切实提质增效。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聚焦落实“两个维护”,聚焦护航脱贫攻坚,聚焦助推疫情防控,聚焦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坚决纠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抓好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持续改进文风会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通知指出,要改进会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十不开”,坚持精简、高效、节俭办会。明确可开可不开的会不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套开,严格控制通知各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市纪委监委一般工作会议,严格控制发言人数和时间;要改进文风。参照市委市政府文件“十不发”,切实减少文件数量。明确不得为减少红头文件而改发白头、便函等,制定配套落实文件的,结合实际的具体举措不少于文件内容的50%。除综合类简报外,不得向基层普发信息简报、下达信息简报报送指标;要改进督查调研方式方法。市纪委监委机关带头贯彻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督查检查考核“十不得”负面清单。督查调研活动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和备案管理,到县区、派驻机构督导调研要提前拟定计划,班子成员及其他人员调研活动实行严格审批制度,审批表提前备案。坚持“四不两直”工作法,严格调研陪同人数限制。调研时,一般不听取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汇报;要规范向基层交办任务。实施任务交办归口管理制度。向基层交办工作事项要填写《任务交办单》,由相关领导审核后转所联系的监督检查室统一归口交办,要求基层上报的综合性文字材料统一由办公室归口联系。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随意口头向基层安排工作事项。除有明确要求外,一律不得要求基层搞日报、周报、月报。

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切实履行为基层减负工作职责,定期研究为基层减负增能工作,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模范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将为基层减负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查的重点内容,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真抓实干的好经验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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