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察委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试行)》,确保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有序有效衔接。
该《办法》对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基础要件、移交流程、衔接措施、材料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对检察机关在受理审查案件的流程、条件、依据、管辖权限等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中的几个关键节点问题进行了规范。该《办法》自2018年5月10日实施。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公信力,努力提高自身的办案技能具有现实意义。”市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