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委:“四个持续”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018-06-19 11:28 来源: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精神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市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开始集中开展,坚持做到“四个持续”,坚持省纪委的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做到“一体化部署、模块化运作、机制化支撑、项目化推进,不断巩固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持续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侯红要求认真落实赵乐际同志“‘三不’整体一体推进”批示精神,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抓长抓常、久久为功,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续篇章”。持续高标准推进。省委《意见》(豫发〔2018〕8号)、省纪委《办法》(豫纪发〔2018〕14号)下发后,全市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侯红批示要求在总结本市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起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本市的实施方案。持续总结提升。省纪委以案促改座谈会召开之后,市纪委常委会及时听取座谈会精神汇报,要求全市认真落实省纪委座谈会精神和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副主任吴宏亮调研开封以案促改工作提出的要求,坚定不移抓好落实,内外分工,谋划大事,创新方式方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做好衔接。结合当前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有效衔接,不因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调整而中断,确保在新的体制机制下,以案促改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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