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抓四重”扭住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不放松
2017-08-09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今年以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2016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共受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328件次,党政纪处分226件次,扶贫领域立案数128件,组织处理9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一、抓受理、重多源,渠道畅通到位。借助精准扶贫工作队力量,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牌、公开栏等方式,采取定期公开大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全面拓宽线索渠道。全面构建市、县、乡(镇)三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责任体系,紧盯惠民资金、危旧房改造等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及时受理信访举报。充分发挥“廉政开封”网络举报、12388电话举报平台作用,依托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对历年来登记录入的扶贫领域问题“大起底”。

二、抓梳理、重研判,交办处置到位。制定下发《开封市纪检监察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贫困人口底数清,扶贫项目、扶贫资金数目清、重点问题清。实行三级研判工作机制,信访室初筛,提出典型范围和拟办意见;分管常委复查,修正初筛拟定的范围和意见;主管副书记复核,确定典型案件并协调办理。对省纪委交办的案件坚决按照“不分流、不下转”的原则,由纪委领导督办包案。严把“审核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三、抓统筹、重综治,源头整治到位。深入开展了危旧房改造、低保救助、惠农资金发放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其中受理群众反映扶贫领域危房改造违纪问题线索92件次。注重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轻够不成立案或线索不清晰无法查证的,通过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迅速调查,及时移交,责任到人。建立扶贫领域案件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去年以来市县(区)两级纪委共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50余起。

四、抓机制、重协调,组织保障到位。建立责任机制,明确各级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协调市委巡察办、市检察院、市信访局等19个部门,建立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联席会机制。建立业务指导机制,市纪委每季度深入各县(区)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信访问题和案件采取督办及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