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12-25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纠正四风,弛而不息!元旦将至,开封市对个别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查处。近期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开封市市政管理处违规购置公车问题。2009年7月至2013年8月期间,市政管理处先后由其下属的三家企业购买四辆轿车,均未按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申报备案,并以企业名义入户,违反了公车管理规定。2015年6月,市纪委给予市市政管理处处长王泗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尉氏县政协党组成员巨建民违规购置公车问题。2011年3月,经时任尉氏县张氏镇党委书记巨建民的安排,张氏镇政府违规购买了一辆公车,并以私人名义入户。2015年6月,开封市纪委给予巨建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违规招待问题。2014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用公款招待省内外福彩中心工作人员参观旅游景区,费用共计65900元。2015年11月,市纪委给予福彩中心原主任严正贵党内警告处分。

4.顺河区群工部副部长、区信访局副局长李建周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15年6月,李建周为庆祝孩子出生,分三次举办“百天”酒宴,收受礼金累计28950元。2015年11月,顺河区纪委给予李建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祥符区八里湾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陈小涛违规为其父亲操办十周年祭奠问题。2015年11月19日,陈小涛违规为父亲操办十周年祭奠,并以电话通知单位同事参加其父祭奠,被群众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5年12月,祥符区纪委给予陈小涛党内警告处分。

开封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越是重要的时间节点,越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自我约束。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从严问责追究,确保作风建设在持续深化中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