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纪委通报四起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2015-12-29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全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今年9月至12月,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的专项治理,查处了一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问题。昨日,市纪委将4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如下:

开封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原副调研员董俊臣长期滞留国外问题。2006年10月至2015年6月,董俊臣长期在国外自主经营,不认真履行组织赋予的职责,3次不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回国报告工作,其行为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2015年6月,市纪委给予董俊臣开除党籍处分,降为主任科员退休待遇。

祥符区农机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郭明云违法宣传邪教问题。2014年5月,郭明云利用播放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视频之机,私自播放有邪教内容的视频,并公开宣讲反党言论,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祥符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郭明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祥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郭明云有期徒刑4年。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原副书记吕志锋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吕志锋夫妇二人名下有多处房产,在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党员干部如实申报个人事项的情况下,在2015年1月的个人事项报告中,吕志锋仍然隐瞒组织,只报告1套房产,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2015年9月,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吕志锋行政警告处分。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经济检查支队支队长孙海涛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孙海涛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共有多处房产,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孙海涛隐瞒组织,只报告了1套房产,其余几套房产均未按规定报告,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2015年9月,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孙海涛行政警告处分。

市纪委指出,今年以来,中央反复强调、严格要求各级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信口开河、妄加评论、散布小道消息、传播不实言论,这些问题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执行政治纪律的主体责任意识,把政治纪律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四种形态”,将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抓早抓小,快查严处,做到执纪必严、寸步不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