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党员干部勤勉履职、依法行政,现将近期查处的六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通许县国土资源局违规改变土地用途问题。2009年6月至2014年8月期间,通许县国土资源局在为黄某某等8户办理用地登记审批过程中,擅自将原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土地用途由住宅改为商住用地。对此,时任局长安健负重要领导责任。2015年9月,市纪委给予安健党内警告处分。
2.龙亭区征收办违规出具算账单问题。2013年6月,在开封塑料厂破产清算过程中,开封市龙亭区征收办在未核实情况且不具备评估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向开封塑料厂清算组出具算账单,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对此,龙亭区政府办主任科员、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马强国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9月,市纪委给予马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祥符区刘店乡危房改造监管失职问题。在2011年至2014年危房改造工作中,刘店乡存在对危房改造户身份审核、工程质量监管不严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刘店乡正乡级干部朱振华负领导责任。2015年11月,祥符区纪委给予朱振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市黄河大桥管理中心工程师刘俊杰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12月,在S213吴黄线开封黄河大桥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中,开封市黄河大桥管理中心工程师刘俊杰因工作疏忽,把关不严,重复支付工程款74万余元,经审计发现后追回。2015年5月,市交通局纪委给予刘俊杰行政记过处分。
5.祥符区水利局副局长、总工程师葛本法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在申报中央统筹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过程中,葛本法未对项目乡镇提供的沟道治理工程的估算土方断面进行实地测量复审,就依据该数据向省水利厅、财政厅进行了申报,申报数据与实际土方断面出入较大,致使招标资料与工程实际不符,造成重新设计延误了工程进度。2015年11月,祥符区纪委给予葛本法党内警告处分。
6.尉氏县朱曲镇团委书记赵远工作失职问题。在张某某申报2014年度河南希望工程泰丰教育基金的助学金过程中,尉氏县朱曲镇团委书记赵远未正确履行职责,在没有执行申报程序的情况下,加盖朱曲镇团委公章上报尉氏团县委,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张某某违规领取困难大学生助学金3000元。2015年11月,尉氏县纪委给予赵远党内警告处分。
希望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持续深化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好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问题,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身体力行“三严三实”,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全面提高履职水平,做到廉政勤政、依法履职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快查快办,动辄则咎,从严问责。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严格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促进全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为加快“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建设凝聚强大的正能量。
中共开封市纪委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