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察“整改”| 中共杞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杞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3

根据市委部署,2016年7月19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县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杞县县委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乡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主体责任抓的不实。普遍存在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乡镇党委预防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识弱,多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所巡察的16个乡镇党委平均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超过2次,一部分乡镇党委会议内容仅限于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没有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更没有任务分解落实。

整改情况:

针对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的不实的问题,杞县县委认真查找原因,深刻剖析乡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的原因,着力从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考核等方面功夫,加大督促检查,注重实际效果。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县委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督导调研、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压力传导,确保全面覆盖、不留盲区。市第二巡察组巡察结束以后,县委先后两次组织召开落实乡镇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对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排查梳理乡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指导乡镇主要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直面问题,深入剖析,从思想上寻找总病因,从行动上革除总病根。县委书记李明哲同志、县委副书记、县长宗家桢同志等县委主要领导带队到全县22个乡镇开展主体责任专题调研,发现并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21项,建立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县纪委监察局采取“抽样选择”方式开展了3轮督导,对乡镇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面对面传导压力。把自上而下的巡察监督与自下而上的专题报告结合起来,强化督办效果。同时,县委建立了乡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要求乡镇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延伸到乡村末端,努力做到压力传导“零衰减”,传导范围“全覆盖”。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从巡察情况看,乡镇党委普遍存在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在一些乡镇看不到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文件,班子成员和各站所负责人缺乏“一岗双责”意识,有的不知道什么是“一岗双责”,更没有把“一岗双责”责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不能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党内监督制度等要求不能落实,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

针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 ”落实不到位问题,县委经过认真研究,根据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县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把责任和任务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县纪委、县委县政府督察局就乡镇“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通过民主测评、专项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全县22个乡镇(集聚区)认真开展了专项督查,把乡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与县委重要工作检查考核统筹起来,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陶长生同志亲自主抓并参与考核工作。经过严格考核,全县31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64名先进个人在十二届县纪委二次全会上受到了表彰。2017年1月,全县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廉述责会议,城关镇等6个乡镇的党委负责人就“一岗双责”情况公开述责述廉,并接受当面质询和民主评议。县纪委对评议结果靠后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另外,同干部提拔考核重用结合起来,取消了1名乡长,1名副乡长候选人资格。通过打出压力传导“组合拳”,形成了“叠加”的督办效果,有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压紧压实。

三是基层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衰减严重。乡镇党委存在抓自身建设站位不高,办法不多,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指导村两委班子建设不力,缺乏抓常抓细抓长的责话意识。站所和村级党员干部党建意识缺失,有的村党支部处于瘫痪状况,部分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违纪违规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

2016年12月以来,县委常委班子先后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1次党建领导小组会和1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矛盾,着力研究全县个别乡镇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杞县县委关于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推进全面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推动管党治党向“严紧硬”转变,进一步夯实责任。紧盯乡镇权力集中的基层站所,通过宣传教育、巡察监督问责等方式提高基层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人人明责、各尽其责、失责必咎良好局面。通过有效的制度监管强化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工作条例》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乡镇党委存在自身建设站位不高,办法不多,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另外,通过纪律审查,倒逼责任落实。县纪委大幅增加批转乡镇纪委自办案件数量,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6年,全县22个乡镇共处置问题线索180件次,立案112件,党政纪处分115人,同比增长37%,质量、效率明显提高。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充分发挥的同时,也很好地督促了同级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不到位。党委和村级支部不能认真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程序决策,事关党建重要问题、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重大项目或重大资金的使用,有的以通报代替研究,有的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有的重要决策党委书记个人说了算。一些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及惠农扶焚资金使用不经过党委会研究讨论,由个人或一两个班子成员决定,弱化了党委的核心作用,人为制造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

(二)乡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乡镇纪委主业不突出,落实“三转”不彻底。一些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除了纪检监察工作外还分管与本职业务毫无关联的教育、民政等具体业务工作,影响了纪委工作开展。16个乡镇中,14个乡镇纪委书记都分管有与纪检监察没有直接联系的业务工作。二是责任追究不严格。巡察中发现乡镇纪委处理的不少违纪案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追责不到位问题。如某镇站所主要负责人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纪处分,分管领导连个自我批评都没有,乡镇纪委对此听之任之。有的村干部多次受到纪律追究却仍然在担任村两委重要职务,破坏了纪律的严肃性。           

    整改情况:

针对此类问题,县纪委全面分析了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彻底的原因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着结合实际,推动工作的原则,研究制定了《中共杞县纪委关于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意见》,推动乡镇落实“三转”,聚焦主业工作,促使乡镇纪委从各项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全力以赴履行监督执纪专责。一是“减负”,轻装上阵。全面清理全县21个乡镇纪委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2个平均缩减为3个,精简幅度达75%。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外,要求乡镇不再直接参与招商、环境整治等可能影响纪检监察主业的工作;不直接承担临时性城镇拆迁、重点项目建设等与纪检工作关系不大的任务,并实现严格的考核,实现了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专职化。二是“加压”,种好责任田。研究出台了《杞县乡镇纪委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设置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宣传调研等5个项目的实绩考核标准;建立县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工作清单、月度通报等制度;通过召开纪律审查工作专题会、案件调度培训会、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等会议,全面加压,确保乡镇纪委集中精力干好主业。三是“查责”,力促主动履职。落实问责制度,切实抓好纪委常委约谈制度、“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等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强化结果运用,对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乡镇纪委书记,要提请县委要予以优先提拔使用;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乡镇纪委书记,调离纪检工作岗位。四是“追责”,解决处分不到位问题。县纪委采取“五查五看”措施,对乡镇近3年来农村领导干部多次受到纪律处分仍任村两委重要职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处分人数,看违纪事实,查处分格次,看是否到位,查集体违纪,看是否追责,共排查出9人。对漏查、漏登、漏追以及处分不到位的违纪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严肃查处,对监督过程中失职渎职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切实解决违纪违法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以软”问题。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树倒根在

一是三公经费仍然偏高,财务收支比较乱。所巡察的16个乡镇,普遍存在掩盖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额问题,多以维修费、宣传费及其他应支科目等名义列支招待费,以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比例。一部分乡镇存在大额现金支出,不合规票据、白条入账问题。有的乡镇“一事一议”项目账务支出混乱。

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厉行节约、规范“三公”费用管理若干规定》,重点对车辆购置运行、公务招待、公款外出参观学习和考察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是本乡镇是“三公”费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将“三公”费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对超支的单位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二是实行适时监控。要求各乡镇每月召开月例会分析制度。每月初,纪委、财政等部门有关人员召开“三公”费用指标分析会,重点对上月乡镇“三公”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超支数额不太大的单位进行预警提醒,对超支过大的单位下发 “三公”费用停报通知书,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预警提醒。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实行了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对3至6个乡镇“三公”费用的支出、审核、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开展随机抽查。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部分乡镇“三公”费用支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在检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二是“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一些乡镇善于装点门面,在日常工作中形式主义治而不绝。一些领导干部不能踏踏实实地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农村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中去,指使搞假数字、假结果、假政绩。有的干部虽然工作在群众中,感情上行动上却离群众很远,以官僚主义态度面对群众需求,态度冷漠,视而不见、拖着不办,充耳不闻。有的干部思想上甚至丢掉了党的群众路线这一法宝。面对政治和经济利益,个别领导干部搞假公济私,为自己和关系方捞好处。一些乡镇还有大吃大喝现象,超标准接待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

一是狠抓整改工作。以经济发展落后、信访问题高发、多发的西寨乡作为试点,开展了“切实改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以此来作为加强农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试验田,督促指导西寨乡党委政府党员干部深入农村,走进田间地头,主动了解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变上访为下访,撰写民情日记,唤醒初心,像泥土浸润一样慢慢改进作风,厚植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西寨乡开展工作两个月来乡党委班子成员入村入户、现场办公66次,机关干部入村入户384个工作日,排查疑难问题61件,为群众解决困难18件,现场办理10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融洽了干群关系。在总结西寨乡工作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在全县推广。全县各级各单位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从具体事、身边事、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抓起改起,落实了整改责任,明确了存在问题、主要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并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议。二是集中专项整治。督促各单位、各党委(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准接待、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批评教育,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组织处理5人。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在“两学一做”活动中出台的制度和办法承接好,贯彻好,坚持上下配套、互相衔接。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对现有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扎实抓好制度建设“废、改、立、行”。废止违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与中央八项规定相抵触、不一致的制度12项;修改完善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制度5项;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抓常实效的制度规定6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四议两公开”,“4+4+2 ”等制度加强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意识,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推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