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通许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通许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8月30日,中国共产党通许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中国共产党通许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过去的五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全县各级纪律检查组织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通许绚丽篇章提供了坚强纪法保障。大会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充分肯定。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律检查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通许绚丽篇章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地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会议号召,全县各级纪律检查组织和广大纪检干部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