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开封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纠“四风”,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了党风政风行风明显好转。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发条始终不松。建立了县区纪委书记报告同级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及廉洁从政情况制度。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排名靠后的5个单位“一把手”,由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逐一进行约谈。对部分责任空转、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对问题突出的及时启动问责。上半年,全市共对33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给予诫勉谈话1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
三是防止四风反弹变异的力度始终不减。抓住“早、勤、严、快、紧”等关键词,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变异。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等多种形式早提醒。对“四风”问题勤检查,今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工作纪律人员190人,党政纪处分77人;查处“三公消费”、收送节礼等问题32起,党政纪处分51人。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33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实施了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17人。通报曝光事不过夜,当天检查,当天汇总,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新闻媒体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建立健全包括对党员领导干部约谈函询、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10多项制度,推动“把纪律挺在前面”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夯实基层党风政风建设这个基础始终不变。出台“四级四督四查”实施意见,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今年上半年,全市查处乡村两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82件、处分542人,其中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1件、处分51人,涉及虚报冒领、套取挪用、非法占有等经济类196件、处分257人。坚持“一案双查”,追究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基层党员干部34人,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基层党员干部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