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11日
下午,开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反腐败合力,推动开封市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开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许兆儒出席会议并讲话,开封市委组织部部长何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谷昌豪、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中立等作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开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会上宣读了调整后的《中共开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市委反腐败协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审议通过了《中共开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开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协调小组和联席会议的职责任务、协调程序、工作方式等内容,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基本遵循,提升了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许兆儒在讲话中指出,回顾反腐败斗争历史、结合开封的现状以及工作任务,可以看到,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基本面没有变,必须在全新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下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抓住机遇强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一如既往地把反腐败斗争推进下去。在繁重的任务面前要提升工作合力,有效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整合方方面面的优势和力量,实现对反腐败工作的有效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健全协调机制,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提供有力支撑。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锤炼队伍,携起手来,各负其责,勇于担当,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向市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