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站好监督“前哨”回应群众关切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28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不断扩大。为积极适应新形势,郾城区纪委监委全力打造阳光信访,坚持问题导向,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宣传,正确引导群众逐级信访,依法表达合理诉求,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信访观念和理性维权意识,切实维护正常信访。

“大剂量”宣传,引导群众正确举报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区纪委监委深入基层,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到村入户活动,主要宣传监察法颁布后信访举报受理范围、监察对象和业务要求的新变化,深入分析研判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形势,把信访举报宣传融入到日常工作,通过印制信访举报宣传册、制作工作流程展板等方式,深入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活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监督。

该区还将举报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图、来访人员须知等一并上墙公开,严格落实归口受理,引导群众正确举报,同时不断完善网络举报功能,全面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格局,设立信访举报电子邮箱和网上举报平台,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日志式”管理,规范信访举报办理

“请按照程序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详细阅读来访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内容,确认无误后,在信访人一栏签名。”这是郾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接待来访群众时的一个场景。

郾城区纪委监委在信访举报工作中把握工作重点,规范流程、强化衔接,不断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受理工作,对群众来访举报进行规范,统一印制《来访登记表》,按程序对来访人进行实名登记,履行来访人权利义务告知签字手续,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利用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处置信访举报件,实现信访线索处置“零暂存”、受理“零遗漏”。

对委机关交办的信访件实行“日志式”管理模式,承办部门在领取信访件的同时,领取该信访件的办理日志簿,做到一件一簿、簿随件走。信访件承办人根据每天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填写信访件办理日志,将工作痕迹记录在案。

“督办+研判+反馈”,有效提升办件质量

“给举报人回电,看似‘多此一举’,却是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要求、求证举报问题真实性极为重要的一环。”郾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受理中心负责人说道。

郾城区纪委监委实行“三级督办”机制,即由信访受理中心、委分包案件常委(委员)、委主要领导,分别对交办的信访件办理情况实施督办,对“三级督办”后无正当理由未办结的信访件,区纪委将对相关责任人问责,确保问题线索如期落实。

加强与承办部门沟通联系,对线索管理、处置情况进行研判,调查工作启动后,10日内主动与信访人沟通,告知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做好信访人安抚工作,避免重复、多头、越级上访。信访问题办结后,协调信访案件当事人、调查组及相关承办部门进行信访反馈,对调查结果、政策依据及案件疑问等进行详细解释说明。(郾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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