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书记谈】扎实推进以案促改 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1-23

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巩固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漯河市召陵区委书记刘耀军

以案促改是深化标本兼治的创新举措,市委出台《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非常及时,明确了具体操作要求,为更好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利于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巩固惩治腐败成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提升站位,深刻认识以案促改。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应对反腐败严峻复杂形势、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力抓手和迫切需要,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案促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不敢不能不想“三不”总体目标一体推进,把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真正把标本兼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纵深发展。以案促改是严管厚爱干部的重要举措。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就是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前移反腐关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筑牢思想防线,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守住廉洁自律底线,从而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以案促改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推进以案促改,持续加大预防治本力度,必将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增量,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进一步汇聚起强力实施二次创业、全面落实新时代召陵经济社会发展“一三五”工作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

强化措施,做细做实以案促改。围绕推进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四大班子联席会,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研究推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以上率下。区委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工作,精选典型案例,组织召开全区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受教育,以案促改促提升,持续传导压力,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以巡视整改为主题,结合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召开区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带头查摆问题、剖析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自觉做到“五个不放过”,推动以案促改落细落实。坚持抓住关键。突出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以案促改工作;突出案例典型性,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好警示教育震慑功能作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突出工作实效,扎紧制度笼子,在做好执纪问责的同时,注重做好“打扫战场”和“战后重建”工作,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坚持抓早抓小。坚持前移关口、防微杜渐,通过廉政教育党课、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剖析典型案例、以案明纪大讨论等多种形式,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不踩雷区、不踏红线。

建章立制,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改工作要围绕“常”和“长”来展开,通过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制度,在常态长效上做文章。突出一个“常”字。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各单位以本地本部门的违纪案件为镜鉴,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案促改工作,对查处的典型案件,由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向案发单位反馈,督促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同时,依托召陵区“二十四节气歌”廉政教育、传承“许慎故里好家风”活动等,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洁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突出一个“长”字。深化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研究发案规律,认真查找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实现以案促教、以教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治的目标。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注重抓好巡察结果运用,堵塞风险漏洞,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巡察治本功能。结合“阳光漯河”建设,加快推进“阳光党务”“阳光政务”“阳光村务”“阳光司法”“阳光民生”建设,从梳理职权事项、明确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等方面入手,逐单位逐岗位梳理权力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可操作性强、有效管用的风险防控措施,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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