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情怀丨二月杏花露春意 清波素洁两相映
来源:临颍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3-15

“暖气潜催次第春,梅花已谢杏花新。”继梅花之后,杏花应时而开。明代陈子龙《画堂春·雨中杏花》中这样描写到:“轻阴池馆水平桥,一番弄雨花梢。寒著处不胜娇,此际魂销。”杏花是春天最早开放的果树之花,或漫山遍野、或一枝独秀,点缀着春色回归的大地,在微寒的天气下更显娇艳,也更为婀娜多姿,因此,古人又将二月称为“杏月”。

早春二月,杏花微雨,春意初露,透过茫茫云烟,仿佛能看到古代学子杏花烟霞中金榜题名的盛况。黄滔在《放榜日》中言:“吾唐取士最堪夸,仙榜标明出曙霞……岁岁人人来不得,曲江烟水杏园花。”“杏”音同“幸”,因此,“杏花”也被称为“及第花”,寄托着莘莘学子心中最殷切的期望,只盼能进士登科,为民谋福。那么,纪检监察干部心中最殷切的期望是什么呢?无外乎是“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纪检监察干部既有心系“国之大者”、为党分忧的情怀,又有埋头苦干、脚踏实地的执行力,始终牢记职责使命,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使命担当,向国家、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正所谓:“人有人相,树有树相。”杏花自古以来便备受文人墨客喜爱,赋予其不同的内涵,我们熟知的便有“杏林”。东晋葛洪《神仙传》中记载:三国时期的名医董奉医术精湛,治病救人不收分毫,只要求治愈的病人在他家旁种一棵杏树,数年后屋边杏树成林,人们称他“董林杏仙”,并以“杏林圣手”称赞医生医术高明、医德高尚。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动真碰硬、刀刃向内,以自剜腐肉的态度零容忍清除“顽瘴痼疾”,倒逼更多的干部说出问题,说出病症,尤其是通过严肃查处、严厉处分这一强有力的手段,将隐藏在问题背后的害群之马清理出队伍,何尝不是在栽种纪检监察机关“杏林”,让人民满意,让党放心。

杏花变色不变芯,历经风雨守初心。杏花具有变色的特点,其含苞待放时呈艳红色,随着花瓣展开,颜色渐渐变淡,直至凋落时变为雪白,诗人杨万里以“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四句,描述了杏花红白变色之妙。以花寓人,每一名共产党员在入党之初都饱含着对党、对人民的热忱,那一腔赤胆忠心正如含苞待放的杏花,或许会青涩懵懂,但那如烈火般不灭的信仰也将如杏花般绚烂夺目、熠熠生辉;每一名共产党员也应当如杏花一样,在风雨历练中洗却铅尘、褪去青涩,在诱惑侵蚀中坚定初心、牢守底线,自觉擦拭“心尘”,永葆纯洁底色,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用赤诚和坚守谱写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新篇章。

苏东坡《北陂杏花》中写道:“一陂春水绕花身,花影妖娆各占春。纵被东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北陂杏花即使是零落了,也在一泓清波中保持素洁的形象跃然纸上。中国文人的坚韧是一脉相承的,当代纪检监察干部亦如杏花那般坚韧,不愿向贪污腐败低头,坚定立场、坚守信念,只为心中那海晏河清的盛景。

如果说杏花是春的使者,那么纪检监察干部就是人民的“先锋”,需要它在陡峭春寒中适时挺身而出,奋力撕破黎明前的黑暗,让光照进来。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挺在前,做在前,手握利剑,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为人民群众驱赶黑暗带来光明。(临颍县纪委监委 张莹莹 滕怡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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