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是顺利推进监察调查工作的重要方面。在监察调查工作中,要注重分析把握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熟知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11月3日,在临颍县纪委监委会议室,职务犯罪案件及证据收集业务知识专题课堂精彩开讲。
为不断推进纪法贯穿、法法衔接,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协作沟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及定性等方面的能力,临颍县纪委监委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李松峰以《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的思考》为题进行授课,详细深入地讲解了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案衔接的重大意义及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授课内容紧紧围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固定的各项规范要求,以及刑事诉讼对证据的审查要求、移送起诉及补充调查、监察机关在调查收集证据过程应注意的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生动且全面地剖析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各项重点环节,理论讲解清晰透彻,增进了委机关办案部门人员对职务犯罪的理解和把握。
“李检察官的一系列讲解让我进一步认识到审查调查过程中证据应该如何采用,也对我今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参加培训的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们纷纷表示,会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此次授课不仅是一堂业务能力提升课,更是监检协作配合的深度缩影。”该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王宇表示,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推行相关的交流活动,做到监检机关优势互补,通过多重合作提升案件质量、增强监督质效、深化监检协作,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赋予更多新能量。(临颍县纪委监委 宋丹丽 谷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