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用好“第一种形态”促监督执纪精准有效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24

召陵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组织生活会、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组织生活规范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每年各党组织开展2次以上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用足用活“一案三会”,要求案发单位及时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2018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32场次,查找问题症结和监督管理漏洞61个,制定整改措施78条,立行立改问题42件。

谈话提醒常态化。坚持“应谈尽谈、应询尽询”,完善谈话函询机制,明确谈话函询对象、内容和形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变被动惩治为主动预防。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列为提醒谈话的重点人群,把重要节点、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作为提醒告诫的重点时期。在村两委换届前期,各镇办纪检干部与重点村两委干部候选人谈心谈话300余人次,提醒督促村两委干部严守换届纪律。

约谈函询精准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本系统、本部门案发较多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风建设执行不力或在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且相对集中的,约谈相关当事人。(召陵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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